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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采薇说道:“不管怎么样,这都不是你的错。”
丁巫摇头,“我一直渴望着做些什么,来弥补父亲的过错,是陆缨给了我机会,不嫌弃我是个文弱书生,大胆的用我,比起知遇之恩,熬夜做点小点心实在太渺小了,不足挂齿。”
魏采薇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丁巫:“当然。”
桃酥凉透了,丁巫麻利的包起来,当然还没有忘记给魏采薇留两块,“给你明天当早饭——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门,不能给你做早饭了。”
丁巫的心思,采薇不能看透,其实连他自己也不能。
水底下的“一吻”,其实不算是男女之吻,因为根本无关情爱。丁巫觉得陆缨眼神坚定,她的勇气能够感染到他,原本丁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但是陆缨身上仿佛有光似的,照进他晦暗的人生里,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这束光。
但是听到陆家和吴家议亲的消息,丁巫觉得陆缨一旦嫁人,夫家恐怕不会容许她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当锦衣卫了,倘若这束光都要熄灭,他又要陷入无边的黑夜。
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变什么,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兵临城下,不做尝试、不做抵抗,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采薇醒来,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头条胡同忙去了。
楼下巷子传来马蹄声和口哨声。
是正要赶往锦衣卫衙门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弯路,经过这里,路过的时候会吹口哨,如果魏采薇已经起床梳妆了,她会打开窗户,对着他微笑挥手回应。
听到动静,魏采薇开窗说道:“你等会,有个东西要交给你。”
魏采薇下楼,将昨晚丁巫连夜烤的桃酥给汪大夏,“送给陆统领的。”
又把昨晚丁巫留给她的桃酥分给汪大夏一个,“这是跑腿费。”
汪大夏不肯要,“一个桃酥你早饭肯定吃不饱的,两个才够嘛。”
哟,这觉悟,让魏采薇对他刮目相看。毕竟汪大夏这种嗜吃如命的人能够把到嘴的食物放弃,那是相当不容易啊!
吾家有夫初长成。
魏采薇目送汪大夏离去。
汪大夏骑马出了甜水巷,拐到鼓楼西斜街,就放慢了马速,打开包裹——吃魏采薇的早餐他舍不得,但是偷吃陆统领的点心他是一点都不会犹豫的!
魏采薇还是对他过于自信了。
汪大夏打开了包袱皮,里头是熟悉的油纸包,油纸包上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不许偷吃”四个字。
是丁巫写的,他料事如神,晓得汪大夏目无上司,会偷吃陆缨的桃酥。
不过,这并不会阻碍厚脸皮的汪衙内“作案”。
东西是我送的,陆统领不知道里头有几个,我稍微偷吃两块她又看不出来,何况丁巫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小事去问陆缨你收到几块桃酥!
所以汪大夏还是打开了捆扎的红绳,打开油纸包,居然还包着一层油纸,上面还写着八个字,“桃酥一包,共计八个”。
丁巫的字迹是漂亮的瘦金体,汪大夏模仿不来。况且纸上还有丁巫那枚不离身的小印章,篆刻的“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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