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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wouldyoudasseblgthetable?”
有人从身后搭讪。
时筝诧异地抬头,那青年替他挡住了阳光,光线从他背后而来,将他手臂上的绒毛都染成了金色。
那只手上带着一只复古的机械表,手腕骨节分明,手指修长。
时筝顺着手往上看,就感觉到眼睛被蒙上,那人似乎矮下身来,在他的嘴唇上犹如鲤鱼甩尾般轻点。
似乎还舔走了什么。
“甜的。”
那人用中文说道,嘴角勾起,眉眼带笑。
明明是咸奶油……
时筝楞了一会,直到嘴唇被碰过的地方感受到了风的凉意,才问道:“……要是我不来呢?”
他大概猜的出来,眼前的人也许是坐了十几个钟头的飞机,都没有休息,来到这里,为了什么呢?
叶津渡坐下,很自然地回答道:“那我就去找你。”
他气定神闲,仿佛将时筝看得透透的,如果时筝将他看得重要,那么一定会来,如果时筝不来,不过是说明他做的还不够多而已。
叶津渡想要把时筝从深渊里拉出来,剥落对方的防备和孤独,但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时筝会变成他的软肋,而他必须要成为时筝的铠甲。
大头症和小王子
时筝这才想起,叶津渡在电话里早就将自己的行踪摸得清清楚楚,一点也不怕找不到人。
但是他根本没有想过,对方会真的出现在这里。
时筝笑起来,笑容里带着揶揄。
原来有钱人谈恋爱是真的可以这么任性的,也难怪电视剧里常演着男主角可以为了追求所爱的人一掷千金。
要是时筝自己,是绝对不会花这个时间和精力的。这种听起来浪漫的事做起来却不一定浪漫,看到对方困倦地眨了眨眼睛时,更是觉得叶津渡头脑发热。
“是不是很想睡觉?”
在这种温暖的阳光下,困意就跟草似地蔓延上来。
叶津渡握住了时筝的手,说:“不想。”
他的眼睛带着点点湿润,是用力压下了哈欠后泛上来的水汽,在深刻的五官上多了分稚气。
时筝忍不住碰了下alpha凌乱的碎发,像是鸽子的羽毛。他想到了第一天来到维罗纳时,在广场上看到的鸽子,鸽子早已习惯了人群,对喂食来者不拒,很热闹的扑腾着翅膀停在路边,喷泉,草地和雕塑上,沿途有拉手风琴和二胡的古怪艺术家,欧洲的小镇不同于国内地都市繁华,想比起来更加像是一处圣地。
时筝和叶津渡携手走过人群,走到了一条古铜色墙壁的小街上,街道两边都是奇特的房子,却是实心的,墙壁上有着各色的涂鸦,一个穿着苏格兰裙的男人坐在一把椅子上,给游客递笔,旁边有一块牌子上写着:15欧每人。
不过是为了旅游产业而开辟的项目,也是增添一份新鲜的乐趣,时筝只是稍看了眼,就看到了叶津渡付了钱,拿着两支笔带他进去了。
叶津渡把笔给时筝,说:“要玩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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