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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黑狼跃起的高度不够,狼头堪堪够得着牧云的胸口,但狼口已经张开咬向牧云。牧云慌乱之中下意识探手拍打狼头,就好像比赛时面对摔跤手,拍打对手的脑袋让他分散注意力。同时脚下一个跳步调整身位,右手的短刀猛刺黑狼的脖子。牧云无法保证这一刀能准确刺中,但多年格斗比赛经验告诉他,这是个进攻机会。一霎那的判断让牧云占得先机,这一刀虽有偏差,但还是在黑狼的脖子上割开一道口子。黑狼惨叫一声摔落在牧云脚下,牧云就势扑下去,用登山靴踩住黑狼脖子,右手的刀刺向它的身体。暗夜中,牧云看不清黑狼的身体部位,全凭感觉刺下去。黑狼奋力反抗,眼看脑袋就要从牧云脚下抽走。牧云左手顺着小腿摸到黑狼的脑袋死命按住,右手的短刀游走到登山靴旁边的位置,刀尖朝下,双手捧刀用身体的力量压了下去。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而牧云也全凭着自己敏捷的反应神经。这一刀贯穿了黑狼的脖子,牧云手腕下压,短刀割断了它的气管。黑狼在牧云身下蹬了几下腿,没过几秒钟便不再动弹。牧云也几近虚脱,又在黑狼身上补了一刀,确定它死透了才从黑狼身上起来。手上,刀上,裤腿、鞋子上都沾满了狼血,这股子血腥味比他之前干掉的匪徒时还明显。胡乱的在杂草和树干上抹了几把,又在裤子上把狼血擦掉七八,牧云这才在地上找到那把手枪,又回到刚才休息的地方,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实在是累坏了,简直比打一场比赛还累!点上一支烟缓解紧张的情绪,但短刀依旧不离手,通过与狼一战牧云得出结论,特定场合下刀比枪管用。一支烟牧云五六口就抽完了,惊魂未定的他收拾起背包,挎上狙击枪继续赶路,怕再有其他狼赶来他就不一定这么运气了。忘了看时间,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天渐渐亮了。也没有个地图和指南针什么的,全凭直觉和记忆力,可这大山里到处都长的一个样。牧云也走累了,便就地休息,只不过这次他找了个视线更好的地方。仔细辨认四周的环境,牧云犯了难。要想找到上次大卫带他来的地方几乎不可能,他又不敢离开这条羊肠小道。忽然牧云脑袋一转,不对呀!这大卫不是真的让自己进山找鹿心,鹿角吧,是不是就为了给自己练胆的?上次白天来,这回半夜把我派出来,狼不就是昼伏夜出吗?想到这牧云把大卫好一顿骂,但转念一想这也是培训的一部分,假如将来真有任务派给自己了,可能比这个危险一百倍!想到这牧云也就释怀了。再次补充了些能量后再次上路,只不过牧云不急着走了,而是仔细观察周围,他觉得即使找不到上次的地方也有可能遇见野鹿。天越来越亮,地上的杂草被露水浸染得翠绿,牧云的裤腿也被露水打湿,一股寒意自下而上袭来,牧云打了个哆嗦。他一只手解开裤子就地撒尿,随着体内热量的排出,他又打了个哆嗦才把裤子提上系好。可就在这时,左前方的树梢上惊起一群飞鸟,牧云也吓了一跳,他感觉那边可能有情况。赶紧找棵大树隐蔽起来,先观察后方确定没有危险,这才向那边看去。树林遮挡,牧云根本看不出多远,但他肯定一定是有东西在那里活动。把手枪插在枪套里,狙击枪摘下来他就摸了过去。可能是昨晚手刃黑狼给他信心,现在视线这么好,就算再遇见狼他也有信心用枪把它干掉。为了让自己身体更灵活,牧云卸下背包,举着24狙击枪慢慢向异常区域抵近。杂草和枯枝被他踩在脚下发出细微的响动,牧云每走三步呼吸一次,尽量让自己心率平稳。天,越来越亮。狙击镜里出现团雾,这是清晨森林里的常见现象,等太阳出来才会慢慢散掉。大卫说过,野鹿喜欢早晚出来觅食,可能沾着露水的青草口感更好。突然,前方迷雾里出现两根树杈引起牧云的注意,因为那两根树杈在移动。牧云赶紧停下脚步,身体紧靠在大树上让枪口更稳定。树杈忽上忽下,很快牧云便看清它的真面目,一头体型巨大的野鹿从团雾中走出,身后逐渐浮现十几头大小不一的野鹿,看来这是个大家族。巨型野鹿时而低头吃草时而警惕的抬头观察四周,头上的巨大鹿角随之晃动。牧云心里激动不已,因为自己太幸运了,真实得来全不费工夫,而且这头野鹿比上次的大的多。牧云调整呼吸,枪口瞄准了野鹿的脑袋,他要保证一击毙命,否则鹿群会迅速跑掉。几分钟后,牧云掌握了野鹿吃草的规律,在心中倒数十个数后把手指放到扳机上,此时野鹿抬起头向四周张望,牧云又倒数三个数,‘砰!’几十米的距离,24的子弹穿过树林间的缝隙,旋转着钻进了领头野鹿的脑袋,庞大的身体轰然倒下,身后的鹿群愣了几秒钟后惊慌逃走。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牧云长出一口气,忽然感觉心里有些成就感和愧疚的复杂心情。观察四周确定没有危险后,把保险关掉,拎着枪回去捡起背包。等来到野鹿近前,发现子弹从它的后脑钻出,可见24的威力之大。牧云把狙击枪挂在树杈上,手枪上膛虚插在枪套。从背包里拿出冰袋放到一边,抽出短刀开始割鹿角。也许是快到自然脱落期,牧云很快便把一对鹿角割下。最难的就是取鹿心了,牧云从小除了杀过鱼以外,没有处理过任何生物的尸体。坐在一边点上烟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最后他把野鹿想象成了绑架他的那些匪徒,重新点上一支烟让自己变得很酷。‘噗!’短刀全部没入野鹿身体,牧云双手把住刀把向后一拉,野鹿的肚子出现一个口子。但由于这头野鹿体型太大,除了有鹿血从刀口流出,还不足以让牧云可以找到鹿心的位置。牧云足足用了一个小时,把野鹿的尸体弄的乱七八糟的,总算是掏出了巨大的鹿心,马上用密封袋密封后再装入冰袋,再装进背包里。这时候牧云要是照镜子,都会被自己的样子吓一跳,整个人弄的血葫芦似的。牧云气喘吁吁的收拾好东西立刻往回头,他可不想这里巨大的血腥味惹来其他野兽。归程总是比去程更快一些,牧云一口气走到了干掉黑狼的地方,黑狼的尸体还躺在那里。牧云突然有个想法,他要证明给大卫看。他用刀将黑狼整张皮剥下来,虽然不太完整但很有成就感。回到基地已经快到中午,基地依旧冷清,牧云把战利品放到厨房最显眼的地方,“大卫,我回来了!”:()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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