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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一顿,沈鹜年停下手上切菜动作,支起刀尖,回头看向我:“在我房间的床尾凳上。你是要回学校了吗?”
我点点头:“嗯,我病好了,也该回去了,谢谢你这两天照顾我。”
沈鹜年想了想,道:“吃完饭我送你吧。”
寄人篱下,最紧要的是识相,或者说有眼力见,因此我总是很怕麻烦别人。
我跟他说到底也才认识没几天,他帮我的地方已经良多,我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他。
“不用不用,我学校离这里很远的,我坐楼下的地铁就好了。”这里是市中心,公共交通发达,坐地铁虽然时间久了点,但也算方便。
沈鹜年挑挑眉,背过身,继续刚刚停下的切菜工作:“吃完饭我送你。”他又说了一遍,这次是完全的陈述句。
望着再次哼起歌,看起来心情非常好的男人,我有些犯难。
我最怕的是麻烦别人,第二怕的就是拒绝别人,因此热情而强势的人简直是我的死穴。
张了几次口,婉拒的话都没能成功说出来。我叹了口气,决定随他去,他要送就送,反正已经欠了他很多人情,也不差这一件。
沈鹜年的卧室同我睡的那间是一样的装修风格,只是他这边有个可以步出的阳台,放着洗衣机和烘干机,套内另外还有个卫生间。
房间内窗帘全部拉开,床铺得整整齐齐,床尾凳上叠放着已经洗好的衣物。整个房间是淡淡的洗衣液和阳光的味道。
“哇……”衣物甫入手,我便被它柔软的质地惊到了,穿它这样久,我从来不知道它可以这么柔软。
软到我甚至忍不住将脸埋进去,狠狠蹭了蹭。
从起来就不太明朗的心情,不知为何,忽然就因为这份柔软而没那么糟糕了。
将衣服抱回次卧换上,换下来的衣服我叠好放在了床头。之后拉开窗帘,我想着把床给铺好,人情能还一点是一点,没成想在阳光下发现了令我不敢置信的东西。
深色的床单上有块白色的污渍,无论是颜色还是质地,都像是某种熟悉的东西凝固而成。
这不会是前天晚上,我只穿了条内裤的时候不小心……漏出来的吧?
我震惊地盯着那块硬币大小的污渍看了两分钟,身体渐渐开始发热,这次却不是因为病了。
风卷残云般拆下被套,枕套,掀掉床单,我急切地将它们团成一团,丢进了主卧的洗衣机内,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如何使用它。
当洗衣机开始进水,滚筒按照设定的程序运转,我亲眼目睹自己的罪证被销毁,这才脱力般佝偻下身形,擦着脖颈里的细汗,游魂一样飘出房间。
“你在忙些什么呢?”沈鹜年正好端着两碗饭从厨房出来,笑着道,“快来吃饭。”
这笑容简直刺痛我罪恶的内心。
我完全不敢看他,闷着头走到茶几前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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