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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第3页)

霍善想到刘彻是大汉的皇帝,长安是大汉的都城,就等同于是刘彻的家。

他来了长安又想着走,就像去别人家作客嫌弃别人家不好似的,很没有礼貌!

霍善认真思量片刻才回道:“长安很好,但新丰县也很好!整个大汉都是您的,天底下哪有不好的地方呢?我在新丰县待着,感觉也跟待在长安一样好。”

他可是很有礼貌的孩子,绝对没有嫌弃长安的意思!

若非知道卫青他们都不是擅长阿谀奉承之人,刘彻都想问问这番说辞是不是他们教的了。

这是个三岁小孩能说出来的话吗?

不过只消想想这孩子从进宫起到底讲了多少话,刘彻就知道霍善这回应绝对不可能是旁人教的。

不得不说,人都是爱听好听话的,刘彻这人尤其喜欢。

刘彻道:“既然要回去,那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霍善想了想,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缺。他琢磨了好一会儿l,眼睛忽地亮了起来,兴冲冲说道:“我想要三匹马儿l,我一匹,师父一匹,师弟一匹,以后我们可以一起骑马去赶集!”

刘彻没想到他思来想去,想要的居然只是几匹马。他笑道:“这有何难,一会我叫人牵些马儿l出来给你看看,你自个儿l挑。若是有相中的马奴也带回去,往后叫他帮你养马。”

霍善不懂什么马奴不马奴的,只知道自己不仅能回新丰县去,还能拥有自己的马!

一顿家宴吃完了,刘彻就领着霍善去“阅马”。

其实就是让宫中马奴牵着马出来溜一圈,让霍善自己挑喜欢的马。

宫中的马种类众多,有的脾气好,有的脾气烈,有的高大,有的矮小。

考虑到霍善的年纪,

刘彻还让人把小马驹也牵过来溜溜,

说是小孩儿l适合骑小马。

霍善听后觉得很有道理。

刘彻见太子刘据一直跟在边上,便让太子刘据也挑上一匹。

至于卫青和霍去病就不必挑了,他们缺啥都不会缺马。

霍善看得非常认真,从每匹马的神态神不神气一直瞧到马的的鬃毛颜色漂不漂亮。

他根本不懂什么相马之术,但他师父教过他相人之法,说一个人的精气神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马应当也是这样才对。

霍善一匹一匹地看过去,瞧了半天也没有看上眼的。

他没有挑中,太子刘据也不好挑,毕竟霍善是客人,而且刘彻主要也是让霍善挑马而已。

刘彻见霍善一匹都没留,奇道:“你全都看不上眼?”

霍善愁眉苦脸:“万一我挑了前头的,后面又出来更好的呢?”

刘彻哈哈大笑:“那等它们全都走完了你再挑吧。”

霍善两眼一亮:“可以吗?”

刘彻就喜欢这么坦率的孩子,笑着说道:“当然可以,本来就是让他们牵马出来给你挑的。”

霍善又问:“牵着马的人就是马奴吗?他们平时负责养马吗?”

刘彻点头:“对,你等会也挑一个回去。”

这些马奴很多都是俘虏来的草原人,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养马本领十分了得。

宫中既然有了最好的马,自然也要由最擅长养马的人来喂养。

霍善得了刘彻的准话,便开始连人带马地看过去。

很快地,霍善注意到其中一个牵马的少年。

对方约莫十六七岁,身量却已经极为高大。哪怕他恭谨地低着头牵马而过,也掩盖不了他身上那股特别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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