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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这个男人也爱穿白衣。

他和月扶疏最大的不同,就是坏而自知。

月扶疏是个坏而不自知的人,他实在傲慢到了极致,在他眼里,万物应为他所用,天地应为他而转,所以容不下“人”的存在。

除了天上日月,没有需要月扶疏仰望的东西。

玉摇光则不同,他一出生,就遇到了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于是从小流落在外,在民间吃尽了苦头。

回宫之后,为了远离宫廷纷争,他说自己无心朝政,醉心江湖,于是开了一家风雪山庄,表面上做逍遥自在的庄主,其实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

在原著中,他坠崖后被女主所救,知道女主是他的救命恩人后,他被女主的善良单纯所打动,于是成为了女主的爱慕者。

当然,这种小说总少不了一些狗血桥段。

毕竟《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一共6册,每一册有70万字,加在一起就是一本420万的大长篇。

这并不是奇怪,越长的文越赚钱,所以作者都会把文章写长。

越长的文章就越要注水,而这本书能火爆全网的原因就是书中一共有六个男主。每个男主都有一定的篇幅,所以虽然是420万字的大长篇,但作者不水字数,内容虽然狗血狗血却又十分饱满详实。

就其中就有一段狗血剧情。

玉摇光坠下山崖后双目失明,被女主所救。

女主那时重感冒,声音粗嘎难听,不愿说自己的名字。玉摇光又没有见过女主的面容,恢复视觉后寻找恩人时,一个小偷的女儿便冒名顶替了。

小偷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偷,确切来说,他是个神偷。

这是一个智慧的神偷,他觉得自己实在担不起一个神字。

古语有云,德不配位,必遭灾殃,于是他一直让别人喊他小偷。

小偷是玉摇光的手下,小偷的女儿自然也是玉摇光的手下。

但凡女儿家,对玉摇光这样的男人哪有不动心的,小偷的女儿更是如私生粉一般爱的疯狂,偷偷藏着玉摇光碰过的每一样东西。

玉摇光触碰过的柳枝,被小偷的女儿折下来偷偷珍藏。

玉摇光触碰过的花朵,被小偷的女儿折下来后戴在鬓边。

小偷的女儿拥有世间最好的轻功,却还是没能逃过爱情这道网,于是她顶替了女主,妄想借此获得爱情。

小偷的女儿害怕女主揭穿她的谎言,让她失去好不容易得到的荣华富贵和玉摇光的温柔注视。

于是小偷的女儿一直针对女主,并三番五次对女主痛下杀手,险些要了女主的命,搞的女主十分狼狈。

作为一个镶边女配,还是一个反面角色,小偷的女儿下场自然不怎么好。

她的小偷父亲为了救她,被女主的暗卫杀死。

玉摇光念及她父亲劳苦功高,因昔日主仆之情,到底留她一命。

但小偷的女儿已经疯魔,她在一个晚上把女主偷走,又给女主灌了春药,把女主扔进了乞丐堆里。她想要让女主失了清白,让女主生不如死,好为死去的父亲报仇。

然后她再一次被玉摇光的手下捉住,玉摇光仍是留了她一条命,把她扔到了军营里。

小偷的女儿做了军妓。

小偷的女儿和女主再次相见已是两年之后。

那时女主跟玉摇光去了军营,因为贪玩跑到了军妓的营帐里。

玉摇光来找她,向来温柔的男人第一次沉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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