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舒玉也察觉出了那么一丁点不对劲,她一把夺过宋宇安手中的饮料,边拧开往嘴里灌了一口边说:“他怎么跟要诀别似的?”还是这个人总是冷着张脸,让人觉得不管什么场合都是一场诀别?
闫筝看着她毫无顾忌地喝着冰镇饮料,皱起眉头:“你不嫌凉啊。”
南舒玉眨了眨眼睛,把饮料瓶往闫筝脸蛋上一放:“我买的常温啊。”
常温的饮料已经被空气冻得也跟户外的气温没什么区别,闫筝被冻得哇哇乱叫,不由分手地便砸向南舒玉的头。
飞机起飞时间是下午五点半,闫筝和南舒玉坐在一起,宋宇安被独自安排在了后排的位置。
经过两个小时的空中飞行,二人在飞机上隔睡了一觉,醒了发现飞机竟然已经在滑行了,闫筝懊悔自己多年不坐飞机竟然没有留心窗外的高空美景。
待到飞机终于停下来,闫筝总算从方才得睡梦中清醒了些,面对着熟悉又陌生的南淮说不出话。
机舱门打开的那一刻,南舒玉拉着她她才想起要下机。
南舒玉知道南淮是闫筝的家乡,可她知道的不多,也就仅限于此了。
她也知道闫筝很多年都没回来过,也从没听她提起过自己的家,更没见过她对家这个字眼有什么深刻的概念,可唯独到现在这一刻,南舒玉看着她近乎僵硬的闫筝,才明白她对家乡的感情可能远不止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大概是有些近乡情怯吧,南舒玉想,于是把那句“还不快点走磨蹭什么”咽回肚子里。
南淮位于国土偏南之地,空气湿冷,但入目的植被草木还是绿色的。没有那种一片萧条土白土白的衰败之象,好像没来过这只看这片景,还以为是在春天或秋天。
闫筝有点茫然地下机,呼吸着空气中的潮湿,只感觉眼前的一切都那么陌生,好像自己根本没有来过。
南淮是她出生的地方吗?
那真的曾经在这里住过那么短暂的几年吗?
那些残存在记忆里零星的回忆,真的不是梦中的画面被她假想成现实?
闫筝在这一刻居然怀疑起来,她从未真真切切地认识过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也未曾认识她。
人在未成年前没有经历过社会风霜雨雪时,是不会对地域或“家”这个词有概念的。
从小生活在父母的荫庇之下,长在一片无忧无虑的净土之中,按部就班地走好成长路上的每一步,小学时只知玩乐,初中时开始认真读书,高中时知道光学是没用的,还得拼命,这每一步都不能错,错了好像就是天大的事,自己这辈子就毁了。
所以每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在高考前都来不及好好看一眼自己的家——家乡是什么样的?有什么风俗和什么好看的景色?这里的每个邻居、每一条街又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和曾经有什么不同?一概不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真真是把书读迂腐了。
可是有一天上了大学,去了别的地方,没有父母的庇佑,也没有家乡的风水养人,自己突然变得孑然一身,第一次体验了一把什么是把人圈养起来的“小社会”。
然后学着融入这个地方,闲来无聊时和朋友逛逛山水、看看美景、体味一下风土人情,再学上一两句四不像似的的方言,从讨厌这个陌生的地方到觉得这个地方似乎也不错,最后再到离开时发现已经没法离开了——
因为这里教会了我们成长。
突然发现这个地方灌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价值,比自己的家乡带给自己的还要浓重且深厚。
闫筝看着陌生的南淮市,心里就是这种感觉。
她十一岁离开这里跟随小姨出国,十七岁只身来到严华投奔父亲,一直到现在都驻扎在严华——如果不是因为这里还有顾柔,她可能连最后一点对南淮的回忆都淡忘了,也许会把这里当做梦中之城。
所以真的还会有人记得这里吗?
还有有人记得这里曾经有个弹古琴的女子,比阳春三月河岸的杨柳还要妩媚?
闫筝第一次感觉害怕。
害怕有一天全世界会将她彻底遗忘。
前世被当副镇长的老婆离婚后,崔向东愤怒下铸成了大错,悔恨终生!几十年后,他却莫名重回到了这个最重要的时刻!他再次面对要和他离婚的副镇长老婆,这次,他会怎么做?...
天才中医凌游,在大学毕业后为逝世的爷爷回村守孝三年,并且继承了爷爷生前经营的医馆三七堂。可突然有一天,一群大人物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本想一生行医的他,在经历了一些现实的打击之后,他明白了下医医人,上医医国的道理,为了救治更多的人,从而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官场,游走在政军商等各种圈子。从赤脚郎中,到执政一方,从懵懂青涩,到老成练达,看凌游如何达成他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官场是什么?官场是权力的游戏。官场远比江湖更为险恶。千帆竞渡百舸争流!跨过去那就是海阔任潮涌风劲好扬帆!官场的规矩是什么?正确就是官场的最大规矩!重活一世。刘项东洞悉一切。他不仅能正确,还会一直正确下去!重生是风自身为鹏大鹏一日同风起,这辈子,我刘项东要扶摇直上九万里!...
草根男人赵潜龙怀揣为民之念,投身仕途。且看他如何一路横空直撞,闯出一条桃运青云路,醒掌绝对权力醉卧美人膝...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