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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赌也就算了,抽死喝死也没人管他,顶多有一天被邻居发现时报了警,在街头巷尾的闲言碎语中用一辆灵车将其抬走,连一个像样的葬礼都不会留下。
然而他偏偏不消停,喝醉酒赌输了就拿可怜的闫筝撒气,非打即骂,拳打脚踢,那会儿闫筝才高二,本来学习都挺好的,就因为有了这么个倒霉父亲学业一落千丈,还是被邻居看不下去了才把闫筝偶尔接走,至少给她一口热饭吃。
闫筝就是在这种极其恶劣的环境了考上了一所二本,她明明能上重本,却在高考前一天被闫松用酒瓶子把脑袋敲“傻”了,发挥失常,只考上了个二本大学。
不过好在这些都不重要,闫筝上了大学后就住在学校,经常为自己不用时刻见到闫松而感到庆幸。
但时日一长,她依然无法逃离他的魔爪,除了要每天打工给自己挣学费,还要抽出一部分钱给闫松还赌债,生活可谓是无比拮据、生不如死。
闫筝不知从哪里得知闫松有个老战友,闫松曾救过他的命。后来这位老战友成了赫赫有名的企业家,却一直没忘了这段恩情,经常帮闫松还债。
怪不得高中那会儿才不至于被催债人再在她单薄的生命里横插一脚。
可现在这个企业家突然停了拨款,也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闫筝没太在意,毕竟人家对自己已经恩之义尽了,更不能再借此道德绑架,直到闫筝毕业那年突然被企业家的儿子找上门来,这个男人淡漠异常,用一种近乎程序化的语气说想同她结婚。
罗昭当时这样对她说:“我父亲想让我娶你,他现在病重时如无多,所以我不得不娶。闫松欠下滔天巨债,我父亲去世后便再无义务替他偿还,你若嫁给我,我会替你还。”
闫筝当时还是个马上毕业的穷学生。
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没有,怎么还清闫松欠下的上百万?
她当然也不会知道,罗昭有个爱之入骨的白月光,日日思念回想。他一开始也是不肯的,一直在找的心上人还没找到,怎么可能娶一个陌生女人为妻。结果却被父亲告知自己的心上人早已去世了,还分条缕析地拿出了证据。
其实是他父亲不希望看着自己的儿子沉溺在旧时的回忆里,郁郁难安,所以才在临死前提出要求,让她娶闫筝为妻。而他父亲精明至此,又为何让自己儿子去一个赌鬼的女儿——无非是看上她绝妙的斫琴技艺,能给罗氏家族企业增添很多光辉罢了。
很多时候,罗昭都觉得自己是个挺别扭的人,外界觉得他说一不二、孤僻冷漠,大家都认为他精明睿智,很有先见,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当遇上类似感情的事,他总会做出一些失控的行为。
这种失控的行为可以理解为盲目,也可以理解为了清高,也可以理解为幼稚——即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超出既定的轨道,又跟他平时的处事风格完全不同。
换句话说,罗昭是个死心眼,他是能为了一个女人,毁掉一切的人。
但现在这个女人死了,又尚且在父亲危在旦夕之时。
罗昭觉得整个世界都塌了,他终于破釜沉舟地做了这个十分错误的决定:答应和闫筝结婚。
罗昭不是一张白纸,永远不可能爱上闫筝。
闫筝傻傻地以为他们只能结婚,那就不如好好经营以后的生活,何况这种富贵的生活应该也不错。
她看到婚前协议上清楚地写道:女方嫁给男方,不得有任何情感要求;男方替女方还清所有债务,外加负担女方生活一切开支。二人名为夫妻,实则陌路,生活所需,互不干涉。
闫筝也以为自己不会爱上他,签下字。
可是后来他们都错了。
闫筝爱上了罗昭,而罗昭在意外得知自己的心上人根本没死,选择了和闫筝离婚。
这是一个让他毕生都将痛苦不堪的结果。
他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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