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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下这个孩子,好好地保养,并没能一朝翻身,风光无限。
我女儿的小名叫蓬蓬,念这两个字的时候,会有气体从双唇间溢出,似乎已经替我叹完了该叹的气。我发就,每多说一声「蓬蓬」,我就会少叹一点儿气。
我不想生女儿,不是因为我喜欢男孩儿,只是我怕同她重蹈我与我娘的覆辙。她依赖我信任我,给我一种毫无保留且纯净的爱。我爱上了这份命运的馈赠。
但显然顾岑没能爱上。因为蓬蓬是女孩,身体也很孱弱。顾岑高兴时就来看她,不高兴时就不来看,好像得了一只小猫或者小狗,谈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
他差人送用上好补品熬的汤药来,下了朝就来看奶糊吃完了没有,吃完了就点点头,没吃完就摇摇头。这父爱很虚伪,他根本没想过,幼儿还不能吃这些。
我想起新婚第一日的桂花糕,他一盘一盘地送进我宫里,他一下朝,就看碟上的桂花糕吃完了没有,吃完了,他就点点头。他是惯犯,他的爱一直很虚伪。
这一年,我二十三岁了,我拥有了江淮南十七岁时想要的一切。
我赢了,赢过总压我一头的姐姐,赢过疯疯癫癫的生母,甚至赢过君主长达三年的偏爱。
这是我人生的潮涨时分,尽管它再也不及十七岁那年秋天的浪潮美,我仍甘之如饴。我有大把的时间来护理身体,因怀孕而浮肿的四肢与臃肿的腰部,变得如同少女时期一般纤细。
外人眼里,我活得很痛快。我还是美貌无双丶名动京城的第一美人,是顾岑昔日的宠妃。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因为催产而身体虚弱,又陪我姐姐跪了一遭,从此落下了天一冷就腹疼的病根。但是我不敢告诉旁人,怕惹来猜忌,只敢让林太医调配药剂。林琅也不是回回都有空来看我,毕竟他只是太医院的太医,不单单是我一人的太医。我们没有情,只有利。
风一吹,我的小腹就疼,钻心地疼,疼得我冷汗淋漓,几乎直不起腰来。
但我不想示弱,我讨厌弱者,也讨厌过去的自己,我希望我能再厉害些。
我的无畏让身体十分不满,它制造的疼痛开始变本加厉,终于无法忍受。
我像只虾子一样弓着背,慢慢地走向书桌,铺开了信纸,想要转移注意。
我提起笔,给我姐姐写了一封信。以前的狗爬字是装的,但今日是真的。
江淮北,你妹妹我,真的要疼死了。
一百一十八
我开始给姐姐写信。
混帐,宫中的梅花开了又落了,真可惜你不能看见。
混帐,小孩吃奶的时候,咬得我乳头很疼,但太后不许奶娘来奶。
混帐,有美人骑马摔伤毁容了,我好像没有想像中高兴,还挺失望的。
混帐,长公主还是嫁不出去,皇上给她办寿宴,好大的排场,你没来真可惜。
……
我姐姐也写信给我。
傻叉,父亲腿疼的毛病越来越严重。梅花就是一朵花,有什么好看。
傻叉,你娘的软鞭收起来,落灰了。小孩不能娇惯,如果你的小孩再咬你,你就咬回去。
傻叉,我不再弹琴,琴弦落灰,感觉有些浪费。你不高兴,马不必驮人了,马高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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