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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她是个孩子,可一旦成了婚,就成了旁人的妻子,要和他承担一个家。
即使梁易纵着她,因为她的不情愿,没让她接手王府的杂事。可终究是不同的。
梁易和桓灵的想法却是全然相反。
他真是搞不懂桓煜,这明明是天下第一等妙事!世间相爱的男女,以最亲密的关系连接在一起,从此风雨共担,一路同行。
在这茫茫人世,他再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有了心爱的妻子,两人组成了一个家。
家,多温暖的词语,他曾有过又失去的,温馨的家。
他从前不曾奢望能拥有的,和桓灵的家。
桓煜不假思索,爽快答:“那自然没有我如今畅快自在。大姐夫,你是不知道旁人的苦处。我有一好友已经成婚,我和他一起出门,不论是跑马还是听戏,次次还未尽兴就要赶着回家,说是迟了夫人便要生气,很难哄呢。”
梁易眼里的疑惑愈发强烈。
桓煜叹道:“大姐夫,大姐姐宽容大度,既不管着你的钱财,也不因你的晚归而气恼,你不要以为这是婚姻的常态。我那成了亲的好友,不仅要被管着花钱,连晚归都能惹得夫人大怒,更别说是在外面过夜。你说说,这哪里还有自由可言?”
桓煜是个傻的,梁易不是。桓灵不管他的钱财中馈,也不管他出门时辰,并非因为她有宽忍的雅量,而是因为桓灵根本没有将他放在心上,不愿意为他费这个心神与工夫。
若有一日桓灵愿意管着他这些,他大概会高兴得发疯吧。
他也知道桓灵没把他放在心上。但大约是他出身孤苦没怎么过过好日子的缘故,如今这般,人在他身边,容许他近身,他也已经很满足了。
梁易心里叹了口气,讳莫如深:“你不懂。”
桓煜丝毫不知他的苦闷,也不与他再论这个话题,只兴奋地拉他的胳膊:“哎呀,我是不懂。大姐夫,你快来教教我,我身法哪里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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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阳山位于建康城西,其中草木繁茂,又有花香鸟叫,春日里向来是赏花的好去处。桓家恰好有一座别院在此山中,桓灵从前夏日为避暑还去过几次。
此次赏花宴会见到许多士族间的旧识,向来骄傲的桓氏女郎不想被嘲笑嫁了个毫无风度的泥腿子,于是铆足了劲打扮梁易。
她将梁易的衣柜翻了个底朝天,找出了士族中时兴的白色宽袖衫。
高大健硕的武将穿上仙风道骨的宽袖大衫,健康的麦色肌肤被如玉如雪的白袍衬得泛黑,说不出的别扭。
梁易本就不是个自信的人,他低头看自己飘扬的白色袖子,忐忑道:“阿灵,这、好奇怪,能不穿吗?”
桓氏女郎巧手无双,最擅打扮自己,每每引起建康城中诸多女郎效仿。但她没想到,打扮男子和打扮自己,实在大有不同。
她人生得美,穿不同的衣裳便是不同的美。
可梁易从前穿多紧袖劲装,尽显他宽肩窄腰的绝佳身形。他少有的几件宽袖衣裳也多为深色,瞧着沉稳庄重。这猛然给他穿上士族子弟最爱的素色宽袖大衫,好似把一块白豆腐放在了墨汁里,哪里都不得宜。
“算了。”桓灵认命似地又让梁易换上了一身玄色的宽袖衣裳,那衣裳只用金线在衣裳下摆和袖口绣了简单的纹样,没有多余的装饰。
她又替梁易取下不合时宜的玉冠,换上一顶威严庄重的金冠。
“这样看着,也倒有几分气势。”桓灵打定主意,“明日你还是骑你那匹汗血宝马。”
威风凛凛的高头大马,配上挺拔魁梧的武将身姿,到时候也不会丢她的人。
梁易更想和她一起坐在马车里,桓灵现在有时候也会愿意在他身上靠一靠,怎么也比一个人骑马吹风安逸舒适。
但他不会拒绝桓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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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
梁易和桓灵很早就去了桓家,与桓家众人一起出发前往仓阳山。
出了城,与梁易并肩骑马的桓煜盯着梁易身下高大的坐骑,兴奋得不行:“大姐夫,你这马可真威风,能不能叫我骑一回?”
与这样夺目的马相比,自己身下这匹小矮马实在不够看了。虽然他的小枣也是他的好伙伴,但梁易的汗血宝马也着实叫人眼馋。
没错,桓煜的马叫小枣,因为是枣红色的。他当年刚得到这马时还不到十岁,绞尽脑汁给它取了这么个自以为妙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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