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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之南焦急地瞥了一眼那个岔口,人影早就不见了,他忙着将自己的手腕从束缚中抽出来,不想浪费时间,连称谓礼貌也不在乎了,烦躁地说道:“我有事,你先放手。”
“那条岔路往里走,都是没人住的房子,偏僻且危险,你有什么事给姐姐说,大晚上的不可以一个人去。”,宿珏绷着嘴角也很坚持,用尽自己的力气拽着即将管不住的甘之南。
甘之南不知自己现在算是什么情况,心脏越跳越快,翻腾的气血上涌,连语气都带着一丝听不出来的哭腔。
“鸿雁被人带走了,会出事的……宿珏姐姐,我求求你,让我去找他行不行?”
宿珏听了这话惊了一下,立马从口袋里翻出来一只老式按键手机,在打电话等待接听的同时对甘之南说道:“南南先别急,我报个警,很快的,小鸿雁不会出事的……”
甘之南趁她走神的一刻,忙冲出手腕的桎梏,朝鸿雁消失的那个岔口拼命地跑去。
身后的宿珏见他一溜烟没了影,焦急地喊道:“南南!别犯傻!注意安全!喂,是相城区派出所吗……”
拐过弯后的那条路有三个岔口,岔口又衍生出五个死胡同和七条相连的小路,小路再各自通向八九片人烟稀少的区域。
甘之南记不得自己转了多少个弯,跑过多少条巷子,寻找多少个死胡同,从墙面斑驳的一角穿梭到下一处未知的地方。
每当他在心理试图安慰自己——下一个胡同肯定有鸿雁,却又在亲眼见证被命运糊弄后,整个人就会低沉且消极一分,直到把他的双眼逼红、气息紊乱。
难以掩饰的剧烈心跳在见到泥地里那抹刺眼的红——一条沾着血的小狗挂件时,猛然一滞,堵得他喘不上来气。
甘之南对那条小狗挂件再熟悉不过了,这几日每每下班回去在院子里寻鸿雁,总能见他支个不算亮的、泛黄光的灯,在微弱的亮下用积攒的材料一点点打磨那块初具形状的挂件。
那只小狗图像他见过,很可爱地望向瞧它的人,吐着舌头。只不过甘之南再将它捡起来时,沟壑纹理里满是血。
如若说最能刺激鸿雁情绪的是甘之南,那么最能刺激甘之南情绪的,就属暗红的、腥恶的、铁锈味儿般的血。
甘之南从未在那抹红上感受到一点来自人的生机,仅有的全部源自枯败。
废弃的、野草丛生的院子大敞着生了铁锈的门,里面安静得可以听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甘之南意识到跟着鸿雁的那两人作完恶走了,徒留他的骄傲伤痕累累。
他蓦地恍惚了一下,仿佛这里不是人烟稀少的破房子,而是满布消毒水味道和哀嚎的医院。那时他曾见过鸿雁治疗的模样,小小的身体却和青绿色的输氧管连在一起,白皙细瘦的胳膊上留下青紫的针眼痕迹。
甘之南就这么慢慢地、一步步地朝着脏乱深处、浑身血污的鸿雁走去,一如当年带着些许没见识的恐惧与挣扎。
“你怎么才来?”
这话讲得很顺嘴,鸿雁从被困在这儿的那一刻起,就认定甘之南是第一个来救自己的。
只是声音很虚,但他还是不服输地向甘之南抱怨道:“这片草都被小爷数完有多少棵了。”
“我解不开……”,见甘之南不理自己,鸿雁用尽力气晃了晃束缚在手腕上的麻绳,证明给他看自己说的是真的,“不然小爷早回去了……”
“ktv开唱了吗?摊钱了不唱几首是不是有点亏?”
甘之南边走过去边将他从上到下仔细地扫了一遍,除了右脸颊有点肿、嘴角破皮流血之外,明面上没什么伤。
但是他走进来明确看到乱草丛中显而易见的打斗痕迹,想来对方挑的暗处下手,他垂下眼睑走到鸿雁旁边蹲下。
甘之南明知鸿雁看不见的地方受了很多伤,偏偏下手解绳子使劲很重,疼得对方呲牙咧嘴。
他听鸿雁的痛呼一点点抿紧嘴唇,似乎在将那份迟来的遗憾报复在随便就跟坏人走了的鸿雁身上。
“嘶……轻一点,我真的没事。无打架,不青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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