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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厅里十分静谧,下午的阳光照射进来,孙鹤炀对面的男人西装革履,墨色头被照成了金色,他眉目漆黑深邃,身形修长清俊,听到孙鹤炀这声,他轻轻挑眉,关心道:“怎么了?”
孙鹤炀尴尬地笑了声,连忙说:“没事。”
他捂着嘴,小声问:“年哥,还有事吗?”
沈商年吸了一下鼻子,有点萎靡道:“我烧了,送我去医院吧。”
孙鹤炀立马说:“好。”
他挂断电话后,看着对面的男人,犹豫两秒,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毕竟今天来和他的相亲的人明明是谢家小姐,结果人家小叔叔来了。
——谢京亦。
他早就听说过这个名字,富二代里的传奇。
跟他这种混日子啃老的纨绔子弟不一样。
孙鹤炀莫名有点害怕,他看着男人面无表情的脸,颤颤巍巍开口:“小叔……”
“嗯?”男人喝了一口咖啡。
孙鹤炀站起来说:“小叔,不好意思啊,我朋友生病了,我现在要送他去医院。”
谢京亦颔,“去吧。”
“是!”孙鹤炀字正腔圆。
谢京亦愣了下,没绷住,眼尾稍稍弯起。
孙鹤炀并没有察觉到他的变化,一心为自己好兄弟的病情感到焦虑,拿上车钥匙就溜了。
孙鹤炀赶到沈商年家里时,这货正在瘫在沙上。
他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运动裤,勾勒出两条细长的腿,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款冲锋衣。
他长相本来就偏韩系,这么一穿,越显得精致帅气,扔在大学里估计校草能当场换人。
沈商年声音都哑了,样子有些惨兮兮的:“你来得挺快啊。”
“那必须的。”孙鹤炀拍拍自己的胸口,“我,全北城最好的男人,把兄弟视为一切。”
眼瞅着他夸自己夸上瘾,沈商年率先绷不住了,他伸出一只手,有气无力:“全北城最好的男人,能不能先送我去医院?”
孙鹤炀连忙扶着沈商年的胳膊,“嘶,兄弟,你这胳膊确实挺烫的啊。”
沈商年被他扶着勉强站了起来,天旋地转,双腿软得仿佛是棉花。
孙鹤炀自己开了车,两人上车后,他问道:“去就近的妇幼保健院行不行?”
沈商年病恹恹坐在副驾驶上,系着安全带,脸颊轮廓瘦削流畅,鼻尖挺拔优越,他皮肤冷白,但脸颊两侧却染着烧带来的红晕,眼尾也晕染了一层绯色。
“不要。”
他摇摇头,随即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去第二人民医院吧。”
“二院有点远啊,开车得二十分钟,万一你脑子烧熟了怎么办?你本来就脑子不好使……”孙鹤炀说到一半,突然察觉到一道冰冷的视线扫了过来。
“……”孙鹤炀突然止住了话语,小心翼翼地转头看过去,沈商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即使着高烧,沈大少爷的目光依然可以杀死人。
“我开车,我开车。”孙鹤炀瞬间从心了。
北城第二人民医院身为全国最知名的医院,进进出出的人络绎不绝。
陈之倦刚结束一台手术,他摘掉帽子口罩扔进黄色塑料袋里,又脱下了刷手服,清洁过后换上白大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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