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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好饿、好饿啊……

如果在饿死之前,能吃上一碗盛得满满尖尖的糟糠饭,这辈子应该就算活得值了吧?

水女孩蜷在哭昏的阿婆身边,也不知道是睡了还是晕了,反正,她是带着最幸福的幻想沉入黑甜乡的——即使她出生至今都没吃过一碗象样的米饭或看过任何被安放在碗里的干净规整粮食,但一两年来听着阿婆的梦话,自己也就能自发地去想象了。

想象着一碗好吃的饭、一块苦菜窝窝头、一根有甜汁的树根什么的……

而这一切,都只存在阿婆梦话里的承平世道,但现在,是乱世。

小女孩不明白什么叫乱世,但她知道这是个连一块最苦的树根也几乎要吃不上的世道。

连观音土都得去抢才有得吃的世道,叫乱世;天天都有人在饿死的世道,叫乱世。

【】

起落有致的马蹄声重重踩踏在坑坑巴巴的黄土路上,扬起满天飞尘,惊得方才堪堪恢复一点生机的半枯树枝上的几只乌鸦呱呱直叫,掮着翅膀飞上天空,警觉地看着声音张扬的来处。

三三两两在新犁开的田地上耕种的农人,皆不由自主地趴下身体躲在田地里,借着一小堆一小堆草垛的遮掩,惊怯戒慎地看着唯一一条黄土路上那群像风一般飞驰而过的数匹健马与人影,眼中除了害怕,更多的是艳羡。

在这个连蝗虫田鼠都已经抓不着、黄鼠狼以及野狗也看不到一只、什么家禽家畜都全灭了的乱世世道,能看到那么大那么精神的家伙——而且还是好几匹,实在是稀奇得不得了,就像是看到金银财宝在路上跑!

「那、那是啥?是老人家说过的牛吗?」直到那群骑着快马的健儿已经远到连黑点都看不到,一名年轻农人神魂不属地喃喃道。

他身边另一名农夫摇头,双眼也满是梦幻——

「不是牛,牛跑不快的。我爹以前说过,牛有长角,刚刚跑过去的那些没有长角,所以不是牛……」

「不是牛,那是什么?」他们这些出生于寸草不生的乱世年轻人,就算还知道怎么务农,却已不认得那些家禽家畜理应长成什么模样了。

「那是马。我太爷爷以前是给畜牲治病的,很有见识,家里藏了一本医书,上头有图的。我觉得刚才那个一定是马,就是富贵得不得了的人家才用得起的畜牲,听说连县太爷那样的富贵人都买不起一匹呢!」

这时又有另一农夫躬着身体小心地挪过来,加入了谈话。

「可不是。听村长说咱上头又有皇帝了,所以就有县太爷了。去年县太爷来上任时,整家子二十几口人,都是自个儿走过来的,听说草鞋都走坏了十来双;虽然买不起马,却也真的算是财大气粗了。要我,可舍不得这样糟蹋好东西,赤着脚走路不就好了,这样草鞋还能留着过年时穿呢。」

「哎呀,竟是用走的?这也太寒酸了,怎么跟老人家说过的戏文不一样?戏文里说县太爷都是乘轿子的咧!」

「去去去,哪儿寒酸了!你是没看过,县太爷那二十来□家人,连同脚夫十来个,人人挑着的担子里装得满满的衣物粮食,那粮食还是大米与白面,重得那几个挑担的兵丁脚夫都直喘粗气。人家可财大气粗了!你见过那么多粮食衣物吗?」

众人一听到县太爷家有那么多粮食与衣物,都羡慕得张大嘴巴,一时都没了声音。对于这些从出生以来就刨着树根草叶裹腹的人来说,大米或白面这样高贵的物品,他们这辈子就没机会见识过。

如今好不容易能把荒田给重新犁开,种下的也不过是最粗劣好成活的苦根菜以及黍菽之类的粗粮。而,能够安心地在地里种上粮食,不必再四处逃亡颠沛流离,已经够他们心满意足地早晚叩谢老天爷疼爱了,哪里敢奢望其它,想都不敢想呢。

闲话完了大事,农夫们便又辛勤地投入农事,为着他们的肚皮努力干活。

九匹健马奔驰在唯一的黄土路上,沿途路过不少正在开荒的田野,见过无数次那些正在耕作的农人听见马蹄声就连忙抛下手边农活,趴倒在地躲起来。这是乱世里的求生之道——遇见强人,首先就要将自己隐藏起来,省得一条小命莫名其妙地交代了去。待目送健马远离之后,农人们就会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地闲话起来。正是这群人沿路习惯了的景象,没人放在心上。

日正当中,这群提供了新鲜话题给农人们的大汉寻到了一条有水的小溪,决定在这里吃些干粮、补充饮水,也让马儿休息片刻再上路。

虽然大伙儿并不在乎连续几天几夜的马不停蹄,反正身体禁受得住;然而此时并非战时,能获得稍微舒适点的憩息,自然很好。

「头儿,虽然已经快到地头了,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您绝对是白走一趟了。」一名长相粗犷、胡须拉杂的大汉以洪亮的嗓门说道。

「不管有没有白走,这一趟总是必须要走的。这是我老爹临终前一再交代的,我也应了他,所以一定得做到。若没走这一趟就敢回乡祭祖,我可没脸祭告他老人家。」

被称作头儿的年轻人也是长得高头大马,浑身上下散发着肃杀之气,从他笔挺的站姿可以看得出必是出身军旅,即使此刻他穿着最平常的黑色麻布衣,看起来就跟一般家境尚可的平民没两样,却也没人真会将他当成无害的一般人看待。

「嘿!我说啊,明明咱穿得像个地主老爷似的,怎么那些老百姓偏偏还是叫咱们军爷?老子当过几年的匪、几年的军爷,现在只想让人叫一声地主老爷呢!」另一名男子狂灌了一大壶水后,拿衣袖一抹嘴,不伦不类地装出老爷作派说道。

这年头,谁人身上的衣服没缀上几个补丁?如果能穿上干净平整的衣服,就算是旧衣,也能让人高看一眼,认定是出自殷实人家。普通一些的小地主还舍不得将没补丁的衣服放在日常穿呢,都留着过年过节穿出来一下就妥善收好,没人像他们这样不当一回事地糟蹋,几日快马奔波下来,衣料上好几处都快被磨破了。

他们这一行九人,虽然连日来被沿路的黄土风沙给扑得灰头土脸,但因为身上穿着没半片补丁的麻布衣裳,就算夜间向农家借宿,也能得到热烈的欢迎与招待。

「咱这回论功行赏,大伙儿可不就都成了地主老爷了吗!可惜头儿半点不急,不赶着回家乡抢地,将祖宅方圆几千几百里都划拉到自家名下,若是等朝廷派人下来重新丈量土地人口什么的,到时可就没有大便宜可以占了。想要地,就得花钱买哩!」一个眉眼机灵的汉子说到这个就跌足叹声连连。

「吴用,你家乡的好地儿早都给你占了去,跟着你姓吴了,这会子又在叹气个鬼呢!」众人忍不住拿鄙视的目光嘘他。

「我帮头儿叹气不行啊?咱们这么多年来在战场上浴血挣命,图的不就是这个?只要不死,只要胜了,只要新朝建立了,咱是粗人,也不想着手握兵权去朝堂上跟人掰腕子分地盘比官位,就想着回家乡给自己的家族立起来,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不是吗?可头儿竟然半分不着急,就算他老人家自个儿暂时脱不开身回去占地,派些亲信过去行事也是可以的嘛,偏偏头儿什么也不肯做,忙完了大将军的事,就片刻不停地往凉山这边跑来,只为了要去接他那不知道还有没有活在世间的媳妇儿。我说老大,就算您那个从出生就订下婚约的媳妇儿幸运地活到现在,处境也是难说得很。好一些的正经嫁人生子去了,惨一些的就……不好说了啊。」

一句「不好说」,让其他汉子皆噤口不语。乱世中的女人能活成什么样,大家都清楚得很。四十几年的战乱,先有外蛮人侵肆意屠戮,又有无数盗匪自立为王鱼肉一方。国破家亡,什么都败坏殆尽,被屠杀的人命足以筑起尸山、填满血海。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无足轻重,道德、礼教、良善……以及贞洁或气节什么的,都已经不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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