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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央说,同为宋海宁的儿子,路饮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而他在十岁之前,因为私生子的身份东躲西藏,错过启蒙教育,连最简单的英文发音都很勉强。
江泊烟那时候觉得宋央很可怜,更加忍不住怜惜他。
诚然,他知道宋央的性格不如他外表展示的那样单纯,但他既然表现无害,江泊烟便愿意这样惯着他,因为他对宋央有所偏爱,所以那又怎样。
江泊烟想得有点头疼。
心绪不宁时,一阵电话铃打断他沉思,低头一看发现是宋央的来电。他这会儿其实不是特别想要接,但拇指出于本能已经按下了接听键,一阵短暂的空白后,响起宋央的声音。
“哥,你在哪儿呢?”
他的嗓音温温柔柔,有股儿说不出的黏糊劲,但并未让江泊烟心生反感,总是把握得恰到好处,也是他的一种本事。
江泊烟看了眼楼下:“处理私事,你找我有事?”
宋央:“我一个朋友说他在ek看到你和路饮了。”
江泊烟的心猛跳,下意识否认:“怎么可能,他看错了。”
“大概是看错了吧。”宋央嘀咕,“他也说是隔得远,看背影觉得像是你。哈,也对,你们怎么可能会在一起。”
江泊烟单手扶额:“真是疯了,谁不知道我和他有仇。”
他挂断宋央的电话,倚着巨大落地窗向下眺望,内心深处升起几分对宋央的愧疚感,让他无法再下楼面对路饮,又怕被宋央口中的朋友撞见“地下恋情”,最后几乎是逃也似地匆匆离开了马场。
路饮收到江泊烟给他发来的短信,言简意赅三个字:我有事。
主人公离场,他也没有待在马场的必要,将er交给工作人员后,路饮驱车回到清河郡。
谈墨陪他爷爷谈照国拜访老友,今晚大概宿在蓝湖庄园。路饮将灯打开,站在玄关处换上拖鞋,他搬来清河郡不过几天,别墅内就多了不少他生活过的痕迹。
并排摆放的拖鞋,成双的水杯,这间屋子里的东西,大多数都已经开始成双成对。>>
有种很奇怪的、家的感觉。
结束晚餐后路饮去书房工作,公司成立不久很多手续还要补全,他身为老板身兼数职,又过上了连轴转的忙碌生活。
填完一份申请表格,中途他感到困倦,趴在书桌短暂地眯了会眼,迷迷糊糊中听到耳侧传来动静。
他被惊醒,一抬头就看到谈墨放大的俊脸。
长得太帅,容貌很有冲击力。
谈墨一双大长腿屈起,随意靠坐在书桌旁,结实的小臂撑住桌面,俯低身体,微眯着眼打量路饮。
他衣着正式,定制西装勾勒出宽肩窄腰的好身材,尽管模样和五六年后稍有不同,但路饮定定看着他,一瞬仿佛回到从前。
直到谈墨伸手在他面前招了招。
因为距离太近,两人呼吸交融,嗅到彼此之间的熏香味。路饮抬手撑住额角缓慢起身,眉眼间带些倦意,嗓音沙哑:“不陪谈爷爷过夜?”
“拜访结束我就回来了,爷爷有事要聊。”谈墨扫了眼书桌旁的材料,“你又在工作。”
他跟路饮重逢这几天,每次见到他都在处理工作上的一些事。
路饮揉捏着眉心:“公司刚起步,很忙。”
谈墨:“你就没有点别的兴趣爱好,我是指,除工作以外的爱好。也别提看书,我知道你从小就爱这个。”
路饮沉吟片刻:“看股票算吗?”
“你觉得算吗?”
路饮于是露出一副为难的表情。
谈墨见状说:“你可真是个可怕的工作狂,那就换一个话题,有没有想过养一只宠物,不觉得家里现在太冷清了?”
他拿出手机:“我的狗,三岁半的杜宾,叫暴龙。”
照片上的黑犬长相帅气,一直被谈墨当成家人对待。
“有空带你和他见一面,你会喜欢他。”
这时候,路饮突然放下手上的鼠标:“我喜欢猫。”
谈墨惊讶:“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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