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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斌脸颊开始泛红。其实,还是有印象的,靖王几年前回京述职过一次,他遥遥瞥见过一回,只记得靖王那双狼鹰般的眼睛。至于样貌,却早就淡忘在脑海里了。如今看来,他变化甚大。曾经线条柔软的少年郎,如今已经是面庞坚硬经历无数风霜摧折的大男人了。
骏马飞奔,何文斌不得不双手搂住赵成靖坚韧的腰身,免得被颠簸下去。
“殿下,我的亲眷他们……”
“我派人留意着呢,会打点好的。只不过我身份不宜暴露,等他们安全到达岭南,我再从中斡旋。你放心就是。”
何文斌没再作声。不知道过了多久,正昏昏欲睡了,他脑子里又突闪过一个念头,脱口而出:“那、那我去哪儿?”
耳边又传来男人的轻笑声。他似乎,因为自己,真的很高兴。
“在我身边,哪都不能去。”
从接到消息的那一刻开始,安排好边城事宜,他日夜兼程赶了过来。想着哪怕是扮成土匪杀人劫囚,也要把人好好的带回自己身边。岂不料,并没有在队伍中看到何文斌。派手下的人暗下接触,得到的消息竟然是何文斌已经死了,就埋在破庙对面的板栗树下。
当时心腔剧痛,喉咙腥甜,差点没吐出一口血来。
现在失而复得,两个月日夜兼程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
何文斌不知道该说什么,只不过就算不跟着他,他好像也没有更好的路能走。他不曾将冷宫那件事记在心上,只不过弄了根绳子绑在树上,抛进湖里,衣服都没弄脏,拉了他一把而已。早就忘却在记忆里了,却没想到会因为这件事,如今竟然也有了依靠。
下意识的捏了捏腰带里裹着的两颗碎银子,他又轻轻的咬了咬嘴唇。
虽然他说了,如果来日有缘再见只当做互不相识,可是如果真有那么一日,救命之恩,他又怎会忘却?
·
“王叔、王叔,开开门。”
“来了来了。去镇上这么快就回来了?还是你们年轻人腿脚健壮,一来一回快的很。”
“路上遇到邻村的人,我搭的牛车,才这么快。王叔,这猪肘子你拿着吃,谢谢你前几天帮的忙。”
“哎哟哎哟,老是这么客气。一个月去两三回镇上,回回都给我带鱼带肉。我这老脸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您是长辈,在村子里又多劳您照顾,应该的,您收着吧。我给秦大娘她们从镇上兽医那里买了一斤催猪发情的药,这就给她们送过去。”沈云安心里想着,要是今年考不上秀才,那明年开了春,猪崽生下来了,自己也抱两只喂起来。炒菜不行,可是做成香肠腊肉,直接放饭里面蒸出来,他还是会的。
“那你晚上来我家吃饭,我炖猪脚的手艺你是知道的。”
“好。”
“一定要来啊!”
“好嘞!”
沈云安背着竹篓子往秦大娘家去,村里面养猪的人不少,这一斤药好几户人家分。结果,连着好几户人家,都关门闭户,没有人在!
逮着个流鼻涕的小朋友问:“你知道秦婶婶他们这些人家去哪了不?”
“上山捡板栗去了。嘿嘿,我娘说了,叫我爹打只兔子回来,晚上给我做兔子炖板栗!”
原来如此。然后,他也急了。【这要是全部被他们捡完了,那糊糊里唯一的甜味都没了,我吃啥?不行,也赶紧去捡一点。正好背着竹篓。】
想着把竹篓里面的一包药塞到秦大娘院门后边去,可是又怕被鸡啊狗啊什么的弄坏了,万一有小孩调皮,拿来吃了,那更不得了。干脆就放在背篓里,一起背上山去。
在坡上板栗林子里遇到人了,沈云安把买好药的事儿跟秦大娘她们一说,秦大娘直接说道:“我们手上现在也没有东西能装,回去再弄吧,回去再弄。云安啊,晚上来我们家吃鸡。鸡炖板栗可好吃了。”
“不用不用。我已经答应王叔,去他们家吃肘子了。”
其实人家也只是客气话,秦大娘家里面七八口人还没有分家,吃鸡的时候恐怕鸡屁股都舍不得丢,喊他过去多张嘴吃饭,他又怎么好意思去。
秦大娘她们来的早,板栗捡好了下山去,沈云安还有小半筐才能捡满,看着日头还算不错,也就不着急。哪怕一个人,心里也并不害怕。毕竟,这山上他来了许多次,经常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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