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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早饭做好了,大米粥,芥菜丝,馒头,还有一盒午餐肉切成了片。
“咦,是罐头。”海棠紧着鼻子兴奋道,虽然看不见,但鼻子很灵敏。
吴玉芹没等她动筷子,先夹起一块送进她的嘴里。
“谢谢干妈。”海棠幸福的咀嚼着午餐肉,俏脸不由得还晃了晃。
吴玉芹很喜欢海棠,十岁收养到现在,当成亲闺女养,也是没想到这丫头越长越漂亮,可惜的是眼睛看不见,曾经去过很多医院都说治不了。
陆明远也是吃的狼吞虎咽,这可是跨越500年的第一顿饭。
“慢点吃,好像几辈子没吃过饭似的。”吴玉芹嘴上这么说,看着儿子吃的这么香心里也是高兴。
昨晚一夜未归这事几乎没有出现过,但吴玉芹也不想多问,毕竟都23岁了,知道安全回来就好。
如果哪天带个女朋友回来就更好了,可惜这个儿子有点闷,先前介绍的几个女孩都嫌他不会谈恋爱就分手了。
不过,今天早上却有种奇怪的感觉,儿子似乎变了个人似的,不像以前那么木讷了。
陆德全当过兵,养成了吃饭快的习惯,吃完饭就准备去上班了。
“干爸一路顺风。”海棠挥舞着秀拳喊道。
“今天周日,让你哥带你出去溜达溜达。”陆德全道。
“我今天去活动中心吹笛子。”
海棠笑道,她虽然盲,但她自学了吹笛子,她喜欢声音的世界,经常去活动中心吹笛子,
去那吹笛子的目的就是多结交玩乐器的人,偶尔会加入某个小团体去参加伴奏,会给她一些报酬。
这些报酬她都会给吴玉芹贴补家用。
陆德全知道她的心思,也不多说什么了,神色黯然的出了家门。
陆家虽然穷,但也不至于揭不开锅,而且陆明远上班的工资也交给吴玉芹,除了家庭正常开销外,还有两大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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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吴玉芹和海棠都要吃药。
吴玉芹风湿腿疼起来就要吃药,有时还会贴狗皮膏药。
而海棠吃的是一种营养眼神经的药,不知道吴玉芹从哪听说的,只要海棠的眼神经还没坏掉,就有恢复视力的可能,所以经常给她买一种营养眼神经的药吃。
其实吴玉芹对海棠的眼睛不抱有希望了,但她又不忍心给她停药。
如果是自己的亲女儿,也就停药了,偏偏不是亲女儿,停了药她的心里就过意不去。
再有,这所五十平的小房子也太小了,两室屋,自打海棠十四岁之后,陆明远就住在厅里,一张单人床,拉一块布帘,就是陆明远的卧室了。
这一住就是六年了,陆德全总想换个大房子,却捉襟见肘。
而且还要娶儿媳妇,买房子,这都是一大笔开销。
陆德全走了,陆明远也吃完了,足足吃了三个馒头。
“哥,昨晚没睡好吧,去睡觉吧。”海棠道。
“不睡了,我一会还要去图书馆办点事。”自打他回到这个家,就感受到肩上的担子重了。
以前的陆明远性格有些孤僻,但不是没有责任心的人,记忆里他也是在努力工作,努力提升自己,却总有一种力不从心之感。
现在的陆明远,虽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但经历过的大风大浪足以让他心性沉稳,冷静果断,必须找到突破口。
所以最先去的地方应该就是工作单位了。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陆明远就跟母亲和海棠告别去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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