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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经年坐在酒店的桌子前,开着全屋的灯,仔细辨认着那张电影票票根上的字。
时间过了太久,热敏纸上的字已经慢慢模糊要消失了。
纪经年握着一只碳素笔在描纸上的文字。
“202……年,1月26?还是28?”纪经年举起手机的小手电,又自仔细辨别了一遍。
直到眼睛酸胀疼痛的不行,才决定就是26了。
把那些已经被翻出毛边的票根小心翼翼收回那个旧盒子里。
又查了一下盒子里的明信片,他每走过一个地方,就会把明信片点燃。现在剩的已经不多了,最晚明年春天,最早今年冬天就能走完。
后来纪经年才从大哥嘴里知道于恒的原话,“我不希望我死了以后还像一个影子一样在纪经年的生活里,我希望他忘了我好好生活。可是如果纪经年实在是……没什么活下去的希望,这个或许可以让纪经年好好活下去。”
纪瞬年当时不以为意,觉得自已弟弟不会至此,没想到后来自已的弟弟真的像于恒说的那样。他始终不能理解二人的感情。
纪经年仰头活动一下脖子,揉着发花的眼睛。
他今年四十四岁了,距离于恒离开他已经过了六年了,近几年他的身体飞速衰老。
两鬓斑白,脸上浮现了皱纹,眼睛也花了,脊背也佝偻下来。
甚至比大他十岁的大哥更加衰老。
没有从前那么英俊非凡,他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已会想,自已这个小老头的样子有点不好意思去见于恒了。
纪经年坐了一会,又拿起于恒的日记本回到床上。这本日记他已经看了很多遍了,逐字逐句几乎能背下来了。
不过睡前把日记本放在床边,已然成为他睡前的一种习惯了。
纪经年轻轻吻了一下手腕上的莲花吊坠,小声说了一句,“晚安宝贝。”
那个镂空莲花吊坠里嵌了一个小小的罐子,里面装着一点于恒的骨灰。
在纪经年的精神世界里,于恒从未离去,每一天都活在他的生活里。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于恒病的很严重的时候,纪经年基本就已经不管公司的事了。不得已文女土又叫已经“退休”的二女儿纪流月出来挑大梁。纪流月最后也没能把这些事甩出去潇洒,只能眼巴巴盼着侄子纪遥赶快长大,她好退休。
最近出了一件怪事,公司保安队长几次三番和她说,有个青年来门口蹲着,说要见纪经年。
纪流月起先没在意,她那倒霉弟弟这几年除了做做公益,旅旅游其余的什么都不做了,都快与世隔绝了。
竟然还有人找他?
没想到那个青年竟然执着地在楼下蹲了一个月,纪流月觉得该给弟弟打个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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