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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姆羊的主要用途就是骑乘,像是拉货和耕地这种事情都不需要它忙。
与其说是羊,更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巨鹿。
更多时候是劳伦斯刚跑过去,山羊绵羊们就知道跑了。
双腿夹紧多姆羊的腰肢,双手尽力抓紧腹部前的背鞍扶手保持平衡。
劳伦斯很快移开了目光,朝着屋舍走去。
现在这个季节是动物们冬眠消耗自身脂肪的时候,但是对于吃饱穿暖的人类来说,却是绝佳的长肉时间。
“我都快十五岁了,也该解决个人问题了。”
看到一个可以交流的漂亮女孩子后,劳伦斯顿时就没有了之前的忧郁想法。
“唉,我做人真失败,找女人都要花钱买,连做人的本能和基因繁衍需求也要花钱才能被允许。”
晚上,劳伦斯一家三口又吃上了热乎乎的肉汤。
比如大野猪、骆驼、大角鹿、侏儒象之类的素食或杂食动物。
劳伦斯从多姆羊那出了汗的羊毛上取下了这只毛色柔滑顺畅的黄狐狸。
劳伦斯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有道理,那再抓到狐狸的时候再送你好了,我先去看看时间。”
目前依旧是不知道具体的时间时刻,只确定了出发和回来的这两点时刻。
秋田种下最后一点种子后,基本上就没有耕作的事情,等真正忙碌起来还要等春天时候。
知道害怕了的小羊很快咩咩的跑去了大家族里。
有酒有肉有面包,吃着喝着,外面就下起了雪。
劳伦斯自己用羊毛就行了,只要暖和结实就可以,并不追求手感。
劳伦斯除了紧急事情外,很少骑乘多姆羊,今天背着战利品骑鹿下山,感受着从脸边吹过的冷风,感觉心情都好了起来。
他笑着说道:“萨丽尔!我抓到了一只狐狸!你看!”
萨丽尔主动拿出来安德鲁一人喝不够,劳伦斯三人喝不完的大麦酒。
下山的时候不需要拉动木料和包袱工具,再加上今天让多姆羊休息够了,劳伦斯很快骑上了多姆羊朝着山下疾行。
可是萨丽尔瞧不上我啊……
不过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多姆羊的身体巨大,强有力的四肢让它能够在爬山坡和下山坡的时候都保持矫健的身姿。
萨丽尔看到这只一米左右的瘦长狐狸,露出了高兴地神色。
“狐狸的皮毛摸起来最舒服了,不过狐狸非常聪明,看到人就会跑,遇到陷阱也会避开,非常难抓。”
不管是人类的筛选还是寒冷地区生长环境的筛选,都让这种大羊的用途更加固定了一些。
劳伦斯从羊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帮多姆羊解开了身上的背鞍,然后拉着不想走的多姆羊朝着羊群走去。
她也不伪装心中的喜欢,又看着劳伦斯询问道:“那伱呢?”
困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干活,没有特别准时的规定,自然也没有准时起床的必要。
劳伦斯很快搬椅子站在靠近屋顶的地方,用匕首在木板上留下了倾斜的一划。
它的速度只是相对于走路要快很多,通常跑个一两分钟就要减速,若是那种小跑的话,倒是可以跑三十钟左右,超过一定时间就会出问题。
但是没人在乎。
下雪了?
下就下吧。
大家吃饱就睡,对于外面的风雪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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