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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愣,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撞得向下跌去,撞在陈公公身上,陈公公撞在身后的侍卫身上,一连串跌倒一长排人。“啊!公子!真是罪过!”我压在陈公公身上,发现这老头子被我压的快要翻白眼了,连忙起身顺便将这老骨头也扶起,等我狼狈不堪地准备上演一场富家公子被碰瓷勃然大怒的戏码,忽然发现胳膊上有只手。“公子,没事吧?!是在下莽撞!”那手的主人将我扶直,态度诚恳,但用词不当,何止是莽撞,根本就没长眼。我拍掉袍摆上的灰,神色自若地点点头,理理心情,抬眼看向那人,顿时心里像炸开锅似的。扶我起来的是个寒酸的书生,一件长衫已经洗的褪色,包头巾上有大大小小四处补丁。但这张脸实在是出众,在容貌上,向来一视同仁的我,竟然忍不住多看了这书生两眼。也明白引起骚动的人是他不是我。“无碍,”我绷着脸,心里一动,忍不住脱口问道:“公子贵姓?”这书生怀里捧着一个瓷瓶,瓶中插着几只画卷,还有三根有些变形的狼毫。瓶身很大,瓶肚子上画着一只黄鹂栩栩如生,瓶口不巧挡住他的下颌,一只狼毫尖伸出,蹭到他的唇角,留下浅淡的墨迹。唉,佳丽三千不如公子一人。好极好极,拜佛一事姑且放放,抓牢猎物才为首要之事。我装作热心的模样与他套近乎,俩人一前一后向清凉寺走去。王春宝?王春宝嚼着这个俗气的名字,越嚼越有味儿,直到十八下入堂钟敲响,我才意犹未尽回宫。都说圣心难测,但陈公公却像我肚里的蛔虫,自打我那次从清凉寺归来,他便自作主张在王春宝身边安插眼线,说是自作主张,其实得到我的默许。心痒难耐,总觉着这一世遇着这么位公子才不算白活,非要到手不可。我依旧穷尽余力扮演一个暴君的角色,偶尔也会声色犬马,与后宫佳丽玩的好不畅快。等我快将清凉寺偶遇一事忘在脑后的时候,王春宝和一个贱人结为夫妇的消息像声闷雷炸响在我耳边。“皇上”陈公公跪在我脚边,一把老骨头像要散架似的晃来晃去,直晃的我眼花缭乱,不就挨了两鞭子吗?不中用的老东西。“想办法,把那二人给朕拆散。”我扫落龙案上的奏折,火冒三丈,到底是什么货色,居然入了那小子的眼。管你是什么货色,抢我决心标记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打听来的消息,说那缠着王春宝的丫头叫关飞飞,我把玩着手里的金球,心里一冷再冷。说好日后亲自来拜访我,扭脸和贱人难分难舍。那女人有何好处,我倒要会会。接着,强抢民女、敲鼓伸冤、苦求无果等一串话本儿里才有的故事接二连三在我身上发生,确切的说,在我与王春宝和那贱货身上发生。见到关飞飞时,我怀中正抱着一个小倌,坐在凉亭里吃酒。好戏怎能独享,凉亭外整整齐齐站着两排宫妃,不敢抬头看着不堪入目的一幕。当今圣上有龙阳之好?兴许她们那点儿要靠圣宠爬上后位的野心之火此刻已被凉风吹灭。“不愧是作者有话说这篇文有多扯淡有多次,一路看下来的读者应该深有感受,抱歉,不仅是对你们,也是对我自己。从更新日期也可以看出这个文花了我近四个月的时间(实际上是不到三个月),出师不利导致我曾经一度陷入疯狂查看点击、收藏数据的焦虑中,这种状态基本持续到我认清文烂没人看的事实。写完,我才重新找到写小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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