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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事的见了马上就开了门—— 这便是沈景遇的堂弟,春姨没出阁的时候,叫他长安哥哥。 春姨的房间是冲着院子开窗的,她就穿着那件旗装,拿着红酒杯,静静地看着他。 橘色的灯光很暖,照在她身上也显得温馨。 男人自然也看到了春姨,妃色的旗袍,窗户正好在她膝盖的位置,把视线下移,能让人注意到隐藏在旗袍下的那片森林。 男人不觉得他的想法有多么下作,他觉得这应该是一门艺术,就像他一样。 永远妥帖的西装,永远油亮的头发,永远优雅的做派,还有领带上那个绅士的酒窝—— 他觉得自己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因此做什么事都是一件艺术,即便是想那种事,也是在思考艺术。 他迈开他修长的腿,一步一步迈进了九十六号的小洋楼。 骨节分明的大手打开了春姨的房门,身后的声音让春姨直接转了些角度,刚好四十五度。 灯,被那双大手关掉了。瞬间室内本没有存在感的烛光变得张扬了起来。 那光,是暖的,是炙热的,带着生命的温度,火焰跳动着,忽明忽暗。 侧开襟的旗袍一下子就被脱了下来,而后是他的手掌抚上她的伤疤。 先是鞭子和皮带留下的伤口和疤痕,而后是日积月累留下的板花,然后是藤条偶尔留下的印痕,接着是雪茄烫出的伤痕,最后是牵起她的手,看到四肢上的淤青和紫痕。 “很美,像艺术品。”他说。 她有些冷,又有些暖,不知怎么就湿润了。 鸳鸯浴,高脚杯,软床香玉,红袖伤。 她是流着泪的,不知是悲是喜,然而这选择做了,便无法回头。 丈夫,或是丈夫的堂弟,她必须要选一个。 很明显,眼前的这位不会揍她——因为她不是他的太太——还会帮她照看九十六号的生意。 而沈景遇呢,沈景遇要靠着这个堂弟,靠着姑娘们的身体,才能在九十六号耀武扬威。 结果是很明显的,当上线和下线重新勾搭在一起,沈景遇这个中间商就不再是必要的了。 眼前的这个男人在那种事情上,明显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厉害一些,春姨被他折腾得有些目光涣散。 天开始蒙蒙亮的时候,男人终于放过了瘫软得像是一滩烂泥的春姨,他把她趴放在床上,然后掏出自己的军刀在几近燃尽的蜡烛上加热,而后,在她的后背上划了一个大大的“x” 伤口不浅,他说他要留下自己的印记。 他跨在她的身上,趴下,伏在她耳边说:“我要给你留道疤。” 那声音很磁性,让人酥酥麻麻的,直起鸡皮疙瘩。春姨停了这声音,身后那火烧火燎的痛,仿佛都不那么剧烈了。 他起身,抱起她,抱在怀里,哄着上药,他说,你要乖啊,他在你身上留了那么多伤,我也得证明一下你是我的啊。 他说,我不嫌弃你和那么多人睡过。我们相逢一点也不晚,刚刚好。 他说,我爱你。 窗外的月亮依旧没有完全隐去,春姨就盯着它发呆。 再见别时月,桃花笑风尘,长安非故里,春风不识路。 如果长安哥哥喜欢这样,那就随他吧。 她骗自己,我是为了钱。 一夜,就这样过去了。她很清楚,就在这一夜,她夙愿终偿的一夜,沈景遇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如此,她也不算给他戴了绿帽子吧? 第二天一早,春姨陪“孩子们”吃早饭的时候,沈景冰就堂而皇之地上了桌。 说是“孩子们”,其实不过是在九十六号的姑娘里,选上几个天资好的,给个身份,日后嫁出去,能谋取更多的利益。一共是四个孩子:沈彩羽,沈彩衣,还有两个尚不是跟着姓沈的。 一向张扬的沈彩羽都因为没弄明白情况而格外老实沉默,结果倒是小白花沈彩衣先开口了:“这位是沈老板吧?” 老板,一是称那些给钱的金主,另一个是称呼那些高级特务。 沈景冰挑了一下眉毛,并没有放下刀叉,只是看向了沈彩衣。 沈彩衣被盯得低下了头。 成熟的男性身上散发的气息,是那些愣头青所没有的。同样是温文尔雅,历经岁月的风霜洗礼,总能少一分死板,多一分圆滑温润。 “身材尚佳,模样不错,能打80分。”沈景冰说着,放下刀叉,品了一口红酒,然后补充道,“头发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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