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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堂里点着长明灯,和白菊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是一种微苦的气息。
阮榛挺直后背,只觉得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是个怕冷的人。
小时候刚被捡回去那会儿,他不敢往张老头被窝里钻,也不敢去寻觅别的取暖工具,就把身上的被子盖得紧紧的,可小手小脚还是冰凉,冷得受不了,到最后,忐忑地扯下旁边的简易窗帘,仔细地裹在自己身上。
到了早上,再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给窗帘挂回去。
那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能回想起当年的冷。
可能是夜色深重的缘故。
这几日他实在没睡好,眼睑下泛着淡淡的青,神情疲惫,脆弱得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再加上这一身黑色的丧服。
被儿子们从里面反锁上的灵堂。
太典了。
退一万步讲,难道小妈文学的场景,就不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吗,哪怕是厨房也好,他就能直接操刀,给这群狗比玩意都砍了。
为什么要试图在灵堂不可描述。
都什么爱好?
阮榛步步后退,胳膊背在身后,右手不由自主地摩挲左腕的一条红绳,上面穿了个小桃篮。
是张老头给他系上的,说娃娃,菩萨保佑你平安。
阮榛又想吐了。
可能是因为,脑海里浮现的那些可怖的场景,以及随着他的动作,步步紧逼的少爷们。
怎么办?
该如何脱身——
他好容易才和那个所谓的“丈夫”进行周旋,谨慎地拖到了对方嘎掉的一天。
可为什么还是要面对这种情况?
无论他是否在葬礼上出现,无论他是接受还是拒绝,自从被宋家人盯上的刹那,他就像被折了翅膀的鸟,囚于布满荆棘的铁笼。
那么哪怕是鲜血淋漓,他也要拖着伤害自己的人,一同坠落——
而在坠入地狱的刹那,阮榛会松开手,踩住对方的头颅向上爬。
凭什么?
他要活下去。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要被堵在角落,被肆无忌惮地打量,被有如实质的目光,在身体上来回逡巡。
“我说大哥,”
宋秋光不耐烦地开口:“咱别在这耗时间,没劲透了!”
“怎么,”
宋春风扬起一边嘴角:“我觉得有趣极了。”
他甚至给旁边站着的宋夏雨示意:“瞧,我脸上的这巴掌印,还没下去呢!”
宋夏雨搓着手没说话,憨憨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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