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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昶一脸的高深莫测,“今儿你且自己热闹去吧,我要回去了,有事。”
“什么大事急着走,陪我玩一晚上的功夫都没有。你不是开完会啦?”
陆清昶站起身来抿嘴一笑,很是矜持:“今天是当真有事,大事。改天再来给王爷请安罢!”
阿古尔撇撇嘴,“快滚快滚!”
陆清昶没骗人,他今天的确没工夫陪小王爷玩;他急着见一个人。
她是他在隆化城里捡到的。
陆清昶瞧见她的时候她正蹲在土城墙下掰手指头。
她神色清明,口齿清晰;然而清晰的声调吐出来的字句又全是胡言乱语,似乎真是个疯子。
小疯子,长得真好看。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越是披头散发越显得她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
她说她叫瑞雪,姓唐,唐瑞雪。
陆清昶在城墙下瞥见她的时候正急着进城去开会,三言两语让他断定了这是个小疯子。
小疯子是生的美,披尘带土的蹲在城墙下的人,竟然会美得带了矜贵。可惜可叹,美玉蒙尘。漂亮人儿是个开口发痴的疯子,还挡不住他陆师长的脚步。
所以他让勤务兵把她先带回自己承德的家,等他回去。她呆呆的看了他半晌,脚下竟也乖乖上了车。
果然是个傻的。
小疯子穿着一身怪模怪样的短袖裙子,就那么白花花的露着胳膊;不过倒是不算脏,明显不是个流亡的乞丐。
他想,她在这隆化城里应当是有家的。多半是个乡绅的女儿,太穷的门户不会把赔钱的疯女儿养到那么大。
但谁叫她家里没看好她呢?他捡走她可不是诱拐民女,是救她一命;他今天扮演的角色不是陆师长,是陆大善人。
下车时马靴上的马刺吱嘎作响,他许多年不做少年,如今却又忽然返老还童似的欢脱起来了。他想身边的人真是蠢,叫把人带回来竟真是单单的带回来了;只知道带回来,不知道给她招呼些吃喝。他进屋的时候她就那么一个人坐在桌子边,可怜见儿的,脸前连杯热茶也没看。
“你家是隆化哪儿的啊?”他尽量想看起来和颜悦色,但腰间配枪在坐下来时硌了自己。
“…北京。”
他一挑眉毛:“哟。这…北京现下可改叫北平了。”
“…北伐了?”她飞快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对视的那一瞬间又低了下去,像怕他,也像怕被他看透。
他又“哟”了一声,“不简单。这事我还弄不清呢,那你是上过学堂的,兴许还上过大街游过行?那叫什么?新青年?”
“没有…我看过书。”
“书香门第。好,很好。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们不在这…我想回去,可我找不到。你姓陆,那你叫陆什么?”
“鄙人陆清昶,光绪三十四年生人,字子至。”
她茫然似的愣了愣,又摇了摇头。
他以为她是觉得自己这名字不够好——村里老秀才取的,照理说也算个挺文明的名儿了;依他的出身,他不叫个“狗蛋”“二毛”之类的就是好样的了。
结果她喃喃道:“我饿,我想吃炸鸡。”
“炸鸡?油炸的鸡肉?”他皱了皱眉头,不是舍不得给她一只鸡吃,只是想不明白她的口味;油炸出来的鸡,那能好吃吗?不过他也不多言语,转身出门让勤务兵快去买一只烧鸡回来。
半个钟头后,唐瑞雪坐在桌前吃烧鸡。她的吃相不好看,也不要餐具,抓起来就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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