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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第2页)

顾乡第八道街的站牌临近大十字,西北风不要钱似的,呼啸而来,程姿了浑身过电般打了个响亮亮的喷嚏,险些被故乡的天冻掉大门牙。

这个地处新一线城市中、有着三线级别性质的市辖区自然而然地同时容纳着活泼不羁的和迟缓年迈的两种灵魂。

是以对大多游子来说,古老的城市早已变成心中寻常安定的故土,它所承载的,似乎只有无法回头的童年。

原住民几乎一成不变的生活将时间撕裂成无聊的碎片,让住在这里的人们经常会怀疑一天是否真的只有二十四小时。

站在大十字东北角的服装店门外,那一张五官搭配到恰如其分的脸便映在了黑色的瓷墙砖上。

程姿了微微抬起眼眸,目光落在灰蒙蒙的天上,仿佛在聆听着从远方将临人间的冬雪声。

她的眼是标准的杏眼,眼皮上的皱襞深得仿佛不是天生,不见笑时,眼尾处便连多余的一条细纹也没有。

所以与程姿了交谈时,很多人只是看着那张脸,就觉得足以愉悦身心了,至于她私底下是块钱怎么个鬼迷日眼、神经兮兮,外人真的很难知晓。

事实上,这位面相醒目但大脑有疾的人是个近视三百加散光却没有戴眼镜习惯的小“聋瞎”,这毛病注定她大多时候看起来都像只漂亮的呆鹅,只有面对一堆会人言人语的色块脸时,这头鹅才会用一种异常珍重的神色望着对方,眼里的水就好似潺潺溪流,无论男女,纵有铁石心肠,也得心猿跟着意马跑。

而此时此刻,眼大无神的程姿了正坐在行李箱上,低头将口香糖纸撕碎,扔进了旁边已经弯折成爱德华·蒙克名作《呐喊》状的垃圾桶里。

清凉薄荷短暂的刺激终于迫使程姿了从那缺失核心的大脑里抠挖出一点儿模糊的记忆来。

程姿了只好再次站起身,经过无数次鬼打墙般的游走后,又一次拖起行李箱,穿过两个十字路口一个丁字路口,然后七拐八绕地栽进家早点铺子里。

直到被一碗热乎的酸辣豆花浇了个彻底,那在外飘荡了数载的心魂才得以安定下来。

天上又飘起了鹅毛雪,星星点点地落在了乌黑的发上。

结完账,程姿了重新走上冷清的人行道,在咯吱咯吱的踏雪声中,就要回忆起曾经住在这里时的温暖,然而还没等她感今怀昔,一道车灯便笔直地打在了脸上,那简直就和民警同志深夜手持强光手电扫黄打非似的,就差她举手蹲地投降了。

银色沃尔沃“唰”一声停在了路边,从车上下来的女人身穿绿龟睡衣,脚踩黑色皮靴,傲然中透露着一丝滑稽地走到程姿了面前。

“嚯,”程姿了丝毫不带慌地取下领口挂着的眼镜重新戴上,将来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后,才十分讨打地说:“快瞅瞅,这是哪位美女不辞辛苦地来接她的小宝贝儿了?”

“接风洗尘这个成语不是这样用的。”张成蹊顶着两个国宝级别的大黑眼圈,脸色差到像是要把她生吞活剥一般,“你是不是疯了?”

程姿了很轻地笑了一声,张开双臂,望着她没有吭声。

张成蹊一步上前,将人抱进怀里,深吸了口气:“我他妈真要被你吓死了,怎么想的?突然跑回来!”

“胡撸胡撸瓢儿吓不着。”程姿了毫不客气地把两只冰爪子塞进她后脖颈中,下巴尖抵着张成蹊的肩头,打了个喷嚏,“能不能回去再说啊,快冻死我了~”

“冻死活该。”张成蹊把她两条胳膊拽开,面对这漂亮的皮囊欠打的嘴,火都没处撒,只好忍气吞声,揪起某人垂在身前的围巾,把她拖回车上。

车内暖气一直开着,强烈的温度差让人灵魂都止不住地战栗了下,程姿了搓了两下手,然后摘下围巾和脸上起雾发白的眼镜,连带着身上带雪的黑大衣都卷成一团扔在后面,又顺手牵羊地把后座上的暖手抱枕揣进怀里。

“老杨呢?我杨哥呢?他怎么没来?”过度温暖舒适的环境孕育出了一个新的灵魂,程姿了立马吃饱撑着,不安分地说:“什么情况?我回宜宁这么大的事都不值得他亲自出来接我一趟吗?还是他老人家已经在家给我准备席面了?”

“你想多了。”张成蹊无情地击碎了她的幻想,一字一顿地说:“他、只、是、出、差、了。”

程姿了:“……”

短暂的沉默后,程姿了一拍大腿,愤愤不平道:“所以就是说我为什么不去参加你的婚礼吧!一个抢我女人的人有什么好参观的!”

张成蹊闻言都不带瞟她地说:“我还以为我只是你三千饭搭子中的一瓢。”

程姿了打了个哈欠,努力眨巴起眼睛,面不改色道:“怎么会?你永远是我心中最神圣的饭搭子。”

最神圣的饭搭子嗤笑一声,显然无法从这个称号中获得什么荣誉感。

大前年宜宁搞城市建设,将过去坑坑洼洼的水泥地彻底翻修,并在一些路段上做了限高限速限重标志,总体来说都很好,唯独道路上的减速带不减反增,而且加了高,这布局对于如张成蹊这种不怎么开车的新手军来说,多少有点儿不好拿捏。

车速太快,颠得三尸神都要蹦迪,车速太慢,又卡在槛中间来回骂娘,等到人终于被磨得没脾气了,你也就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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