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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颖人接了过来,双眼上下扫描,边道:
“我回来会给你大纲,也要这么要求萧诺吗?”该死!又排在萧诺后面,只有一本卖得比她好一些。
“不,她快手得吓人,不必人催,她自会有稿出现。倒是你近来步调懒散,加油吧!
两人同住一起不会有压力吗?”田大主编一副吸血鬼的狰狞面孔。
“你就是巴不得我们自相残杀到死!”丢开纸张,媚眼一扫,心想可以暂时躲开这女人的轰炸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田牧莲纤纤玉指刮了下她白玉似的面颊——
“把我当小人看,天理何在!我们还打算今年多加一些宣传重点在你身上,让你的声名凌驾在萧诺之上。还不快快感激我!”
“古人说:大恩不言谢!何况这小恩小惠又未必有成效,还敢来邀功!”
“是是是!你大作家的金科玉律,小女子受教了!一同吃饭去吧!顺便挑几本书回去看。真是的!愈来愈有萧诺的架式,百分之百的难缠。”转眼又是另一种姿态。
身为主编,恐怕必须有十八般武艺才成了!而……像萧诺?倘若自己可以学得她那般冷静淡漠的心肠倒是件不错的事!偏她只是外表与人不易相处,内心却比谁都神经敏感,学了个半调子可不好受。
哎!她只是个以练华为竞争对象的可怜作家!
与田牧莲前往川菜馆吃午饭,才坐定,就发现侧方桌子旁有一双注视她的眼眸,一个同样衣冠楚楚却眼光放肆的人。应该是昨天那个男人吧?
台北果然很小,又因是盆地地形,把人全挤到盆底来相会了!所以有二百万人口的台北事实上小得可怜。
那男子有一双眼尾上扬的桃花眼,漂亮得不得了!要不是那一双墨黑的浓眉紧锁住些许端正,恐怕早轻佻到骨子里去了!他对她露齿一笑,眼光在无墨镜的遮掩下,放肆得紧。
“认得的人吗?看来很有派头。”田牧莲低声在她身边问着。
原颖人差点习惯性的回予他一笑,猛然想起他与她根本是陌生人,才收住笑容,伴随口水一同流进胃中,冷漠的扳回了脸。幸好幸好!没失态,否则就真的像花痴了;尤其在主编面前,她更要有作家的样子,否则让人想将她归类到私生活不检点的一方,那可够她心碎了!于是急忙否认——
“不,完全不认得!我三年来天天告诉你,我没交过男朋友,之前是因为壮志未酬,不谈儿女私情;如今是惊觉年华已老,前途渺茫,没学会求偶的花招,那有可能认识男孩子?”
“看来你的春天就快到了,谈个恋爱来增长见识如何?而且那体面男子看来花得很,必是一流情人、十流丈夫,且是那种谈“婚”色变的人种,你可以很放心的尽情浪漫。
这种人绝不会想套牢你,你大可自由自在写个一百年小说,又有人可以谈情说爱,出门不必付车钱饭钱的惬意过一生……”
这女人就是话多,而且自私得让人想不唾弃她都难。
“将来如果你失业了,可以去当皮条客!不然当吸血鬼也成。你就是巴不得我写到老死,没有家累来烦我。到时我写的书没人看了,你养我?”她杏眼一瞪,企图以凌厉的目光让田大主编吓到抱头鼠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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