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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推着餐车进来,一道一道的上了热气腾腾的菜肴。盛韬并没有刻意想在室友们面前秀恩爱,但他跟孟听雨正是处于一段恋情最热烈的时期,很多小动作都是出于本心。这也是相处几个月来,盛韬自发养成的习惯,他习惯了给孟听雨夹菜,甚至帮她挑出鱼肉里的鱼刺。他会拿纸巾帮她擦一下唇角,也会吃掉她不愿意吃的东西。这曾经也一度是徐朝宗的“专利”。比起徐朝宗而言,孟听雨算是相当挑食的了,不爱吃鸡皮,也不爱青椒跟胡萝卜,不吃姜葱蒜,不吃内脏。以前两个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徐朝宗总会吃孟听雨不爱吃的。一起出去吃面,碗里所有的葱花他都要为她挑出来。可是,那个时候大概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看着别的男人为她做这些事,并且甘之如饴。殷明还买了不少易拉罐装的啤酒摆在桌上。本来徐朝宗没打算喝酒,可看着盛韬跟孟听雨默契的互动,他也心烦意乱,拿起一瓶啤酒,单手拉开,仰头喝掉了大半瓶,喉结滚动。不只是徐朝宗,殷明跟盛韬也在喝酒,所以大家也没觉得这有多奇怪。倒是寿星殷明催促盛韬,推给他一瓶,“韬哥,来点儿?”盛韬拒绝,“不了,等下我还要送听雨回宿舍。”“一瓶而已啦。”殷明继续劝,“得,我知道你未来绝对是妻管严,行啦,学妹,让韬哥来一瓶呗?”孟听雨微微一笑,并没有搭腔。盛韬摆了摆手,“真不喝。我有正事。你们自己喝,别劝我了。”殷明点到即止,贱笑道:“学妹,你说我们韬哥是不是特别好?”孟听雨默默在心里说,比你是强千倍百倍的。她面上却不显,侧过头看向盛韬,目光柔和专注,嘴角的笑意动人,“嗯,特别好。”盛韬是一个很聪明的大男生,悟性了得。当然也许他们才认识没多久,都处于对对方还有滤镜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地掩饰自己并不是那么好的一面。可她还是觉得,谈恋爱时遇到这样的人,是一种运气。盛韬抬起手蹭了蹭她不小心沾到的蓝莓酱,“我还需要努力。”殷明切了一声,“我今天可是寿星,不带这样刺激我的。”徐朝宗又拉开了一瓶啤酒,这次他面无表情地喝,在盛韬闲得无聊去把玩孟听雨的手时,他眼眸幽深,一下没注意,捏扁了手中空了的易拉罐。刺耳的声音传来,盛韬跟殷明都看向了他。只有孟听雨眉眼浅淡,好似周遭的一切都跟她无关。王远博一边啃着鸡骨头一边在想:他等下该找什么理由先开溜呢?殷明也学着徐朝宗那样捏扁了易拉罐,龇牙咧嘴地说:“我的手腕力量还是不行,徐朝宗很轻松地就捏扁,我还得费好大力气。”王远博很庆幸殷明的神经粗条,赶忙接话道:“你天天泡网吧,再这样下去身体都要被掏空,还是别熬夜。天天跟夜猫子似的,看,你黑眼圈都跟国宝有得一拼,赶紧让学妹给你推荐那什么……哎,学妹,你们女生涂眼睛的那个叫什么来着?”除了孟听雨以外,谁也没察觉到王远博转移话题有多生硬。她还是笑了声,在桌子下跟盛韬十指紧扣,“眼霜。”“对对对,就是眼霜。不过涂那玩意儿有用吗,我是说针对这家伙的黑眼圈。”“不好说,但这种都是要持之以恒。”“听起来就很麻烦啊……”殷明被气笑,“我这不叫黑眼圈,我这叫男人的沧桑,懂吗?”因为这一出,盛韬的注意力也被转移,没再想刚才徐朝宗的举动。又随意聊了几个来回后,孟听雨拿着包起身,对盛韬说道:“我去下洗手间。”她的位置靠里面,出来时一定要绕过盛韬,盛韬一边点头,一边顺势伸手放在她的腰上,让她走出去。王远博无奈扶额。是不是恋爱中的男人都这样迟钝。如果不是热恋期,如果是寻常的日子,恐怕盛韬早就感觉到有那么一股视线恨不得把他的手给剁了。孟听雨拉开包厢门出去。徐朝宗喝了两瓶啤酒,他的酒量也远远不止这些,这一刻,所有的感观都异常敏锐,比如那股独属于她的淡淡清香萦绕在鼻间挥之不去。在孟听雨出去后,徐朝宗也起身,他故意摇晃了几秒,口齿都不清晰地解释,“喝多了,我出去洗把脸清醒一下。”
殷明跟盛韬正在聊天,两人也没注意。王远博:“……”孽缘。徐朝宗走出包厢,他也不知道洗手间在哪,一扫在包厢的混沌不清,他重新恢复了沉着冷静,抬起头来,对着挂在一边的标志,步伐沉稳地朝着洗手间走去。洗手间在长廊的最尽头,这边进出的人很少,长廊的光线都有些昏暗。孟听雨站在洗手台前,探出手梳理了一下头发,又从包里拿出口红仔细地补上。等补好妆容后,这才从洗手间出来,将擦手的纸巾扔进垃圾桶里,抬眸却瞥见昏暗的灯光下,徐朝宗懒散地靠着墙,听到动静,他微微侧头看向她这边,目光逼视着她,他手上拿着把打火机,在等她时无聊一下开一下关,此刻他啪嗒合上打火机,空旷的走廊里传来清脆的声响。孟听雨收回视线,迈着平稳的步子准备从他身边经过。刚擦肩,她被一股力道拽了回来,低头看去,徐朝宗正用力地圈住她的手腕,还没等她骂出声,他伸出另一只手极顺畅地搂着她的腰,带她进了最近的空包厢,反手将门关上。歇斯底里地骂他打他,只会浪费她的情绪。他放了力度,她很轻松地挣脱开来,却依然被他牢牢地禁锢在墙壁与他因心情低到谷地而起伏的胸膛之间,“我现在跟你沟通很困难了是吗?”徐朝宗也不想这样。他只能将他的冲动,他的易怒跟暴躁都归结于他喝的两罐啤酒上。包厢没人,灯都没开,黑暗放大了他所有的感官。“我忍不了。”他声音艰涩,心气郁结。在他没看到的时候,他就忍不了,现在亲眼看到,更是忍不了。如果不是那残存的理智,早在饭桌上时他就爆发了。孟听雨语气温柔,说出来的话却疏离而残忍,“忍不了,你也得忍。徐朝宗,习惯就好了。我不可能因为你的忍不了,而去跟盛韬分手,你也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即便离婚了,应该也还有一点默契吧,比如可能会碰面的场合我们尽量回避,你放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这种聚会我不会再来。希望你也能稍微懂点规矩。”徐朝宗沉默了几秒,轻笑一声,继而收敛脸上的笑意,冷硬地拧眉注视她。大概是被她冷静得近乎无情残忍的话给激怒,脑海里不断重播她跟盛韬的亲密行为,他的呼吸声变重,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在孟听雨准备离开包厢时,他拉过她,将她困住,压在墙上,两人靠得很近很近,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她也能嗅到一股酒气。“别搞得太难堪。”孟听雨面无表情地说道。徐朝宗低头,要去亲她。两个人在一起很多年是什么体验呢。是对方在说某句话的前几秒,你就已经有所感应他一定会说这句话。是他一低头靠近,你便知道他要做什么。她果断撇过头,他顿住,下一秒却吻到了她的耳垂,出于内心隐秘的占有欲,他吻得很重,带着浓重的喘声。……盛韬见孟听雨还没回来,跟殷明说了声,拿起手机走出包厢。正准备问服务员洗手间在哪时,孟听雨步履匆匆出现在他的视线中。“还以为你迷路了。”盛韬拉着她的手笑道。孟听雨莞尔一笑,自在地抬手将散落在胸前的一缕头发捋在耳后,“你以为我是小孩子。我就补了个妆,你要习惯这种等待。”“我没有不愿意等,就只是怕你迷路找不到方向。”孟听雨微微仰头看他,握紧了他的手。余光中,徐朝宗也走了过来,他步履踉跄,却在看到他们时,面容紧绷,不知道是醉意还是什么,颧骨一侧微微发红,他捂住手臂,面无表情地快速经过。可孟听雨的话还是钻入了他的耳朵中。孟听雨看着盛韬,轻声道:“我才不会迷路,更不会找不到方向。”徐朝宗:“……”他神色变幻莫测,想要扯扯唇角,却发现自己笑不出来。他感觉衬衣的臂弯处黏糊糊的。应该是被咬出血了。两人太过熟悉——他知道她的耳垂轻易不能碰。她更加知道,该怎样还手会让他更痛,可谓是一击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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