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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弃族之命(第1页)

“你当然很重要。”马克西姆不知道路明非心里的想法,“说起来我也很奇怪你是怎么杀死那几个龙王的,以混血种的力量屡次战胜初代种,简直不可想象。”

“这算是我的秘密吧,”路明非摇了摇头,“你也别把我想得太夸张,如果我随时都有那样的能力岂不是随便就能成为世界之王?”

“说来也是。”马克西姆点点头,“如果你真有那样的能力岂不是随随便便就把世界掀翻了,想干啥就干啥,也不至于现在被通缉。”

路明非笑笑,这个老家伙说的倒还真像那么回事,要是一个普通人突然拥有了至高的权与力会是什么样子?难道会像动画片里一样摇身一变成为活**,行侠仗义惩邪除恶?更大的可能应该是赶紧充实自己的腰包然后想尽一切办法享受生活吧?就像古代的暴君淫君是怎么来的,当他手握至高的权力又突破下限的时候,他就绝不可能是一个正派的角色。只有那些一步一个脚印最终才触碰到至高王权的皇帝才有可能成为励精图治的明君,可是即便是明君也有好多后期堕落的,像是唐玄宗从开元盛世到安史之乱啊......

路鸣泽曾经说过,权与力是让人着迷的东西,当你试过拥有权与力,你就很难回头了。说起来那确实充满了诱惑,掌握权与力就是掌握游戏规则,生杀予夺,就算是他虽然对什么世界的王座毫无兴趣,但是却也不知不觉地用掉了34的生命。虽然每次与路鸣泽做交易的时候都不是为了自己,但却也渐渐地也对路鸣泽形成了隐形的依赖,好像自己可以无限地放纵,反正总会有小魔鬼来给他兜底,而当他尝试过那种力量之后,在下一次需要力量的时候,他就很难拒绝了。

路明非悄悄地打了一个寒颤,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不知道小魔鬼与他交易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当那个契约达成之后他到底会失去什么......他不知道,但是那一定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东西,但是他就是不知道。

说来也就是小魔鬼摊上了他这个怂蛋,毫无理想毫无追求,如果和小魔鬼做交易的是昂热,一准立刻就许愿把龙族灭绝,如果是芬格尔,说不准立刻就会许愿变成世界首富,可是他对这些都没兴趣,说白了他和龙族压根没仇,也不想当世界首富,他只想守着自己的一窝小天地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真是怂蛋啊,连梦想和追求都不曾拥有。

可是他却还是一步步地走到了今天的位置,一边被学院通缉一边想要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为什么呢?如果换作以往,如果被学院通缉的话他一准会立刻举起双手双脚前去自首吧?至于存在的意义,他能活着就得了呗,管他为什么活着?难道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之后就要去死了?

是什么让他改变了呢?

“有没有更具体的线索,我总不能听你说几句就信你吧。”路明非理清头脑,把思绪回归到现在的话题上,“而且你什么时候见过那些死侍?”

“我确实见过,”马克西姆沉默了片刻,缓缓地说,“他们的平常相貌与人类没有区别,但是当他们死后你就会发现他们原来是死侍。我在这里与他们交过手,杀死了其中一人。”

路明非不禁微微挑眉,杀死死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他不是不知道,何况要杀死一个有智慧的死侍,看来他还是小瞧了这个酒铺老板,这个家伙显然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人畜无害。

“杀死那个人之后我才发现他的身体构造已经完全不是人类而是极其接近龙类,他听从古龙的血统召唤,使用言灵·金刚界,那是我所遇到过的最棘手的敌人,他无论是体能还是格斗都远超过我,却还保留着人类的思维和智力,如果不是因为用贤者之石的子弹成功偷袭他我早就死了。”马克西姆至今说来还心有余悸。

路明非也不禁暗暗吃惊,超越临界血限还能保持人类神志的混血种,在此之前他只知道有着白王血裔的“皇”,超级混血种体内几乎全都是龙类的身体构造却拥有着人类的心,而作为突破临界血限的死侍,在身体力量上甚至可能超过皇,也许他们与皇仅有的不同就是言灵和站队,当年面对源稚生的时候恺撒和楚子航几乎拼尽全力才将其击败,据他们后来说还是靠了些运气,那么面对这样的超级死侍又该依靠什么?他路主席现在只身在外,手里没有贤者之石也没有不限量供应的武器,不像他在卡塞尔学院学生会那样可以呼风唤雨,靠什么去杀死死侍?

或者按照校长和老板所说,这种死侍是被龙类改造后的结果,也许他们有着生前的记忆但却得到了一半龙的心,所以他们变成了游走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亡魂,血统的本能使他们听从古龙的召唤,但高贵的古龙族裔又不承认他们的血统,只把他们当作炮灰。

真是悲哀啊,如果他们自身有知,会不会为自己的命运哀叹?

或者就像故事里的那个女人所说的,弃族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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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只能活在黑暗里,却本能地向往着光明,但生活在黑暗中的蛾子又怎么是光明所愿意接纳的?他们只有在火焰中化成飞灰的命运。

这么说来光明也并不是尽善尽美,太阳把它的光明和温暖给了春风和百花,却融化了冬天里对你微笑的雪人。

那么当所有的人都喜欢春天里的阳光的时候,雪人又该怎么想?

是不是很不公平?

被整个世界抛弃的感觉,所谓弃族的命运。

可惜,他路明非不是弃族,他们之间的竞争不是各退一步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至死方休,所以他别无选择。

他至今还记得当年他一刀插入了龙王诺顿的腹部,但当他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却是自己的朋友老唐,当龙王的心苏醒的时候,作为老唐的他就已经不在了,他们不再是朋友而是死敌,他们之间的战斗唯有死亡方能终止。

他又想起了克里斯廷娜,那个完成了超进化的女孩,当龙之心占据了她的身体,她虽然还保留着过去的记忆却已经不再是过去的人,一瞬间他们就从朋友变成了敌人,一路上的情谊在进化完成的那一刻消失殆尽。

就像师兄最终还是将折刀插入了小龙女的身体,虽然那个用钥匙作铃舌的风铃被师兄挂在了窗口,每次出任务的时候师兄都会把它带在身上。

可是无论他们的情谊再深重再真挚,当他们手握刀剑站在了敌对的战场上,最终的结果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哪怕心里再痛再不舍。

他曾经不止一次设想过如果在三峡自己没有拔出七宗罪杀死龙王诺顿,诺顿在杀死他之后会不会为他感到悲伤?会不会打开一盘星际争霸一个人默默地打完?看着QQ上再也不会亮起的那个头像发上一会儿呆?

如果师兄没有将折刀插入小龙女的后心,夏弥杀死楚子航后吞噬芬里厄君临天下,看着身边那个相貌最熟悉的死侍的时候,会不会想要和他说说话,再给他煮上一碗银耳羹?

他不知道,也没有如果。

就算死侍再高等,就算他们拥有人的相貌和神志潜藏在人的社会,哪怕他们甚至是自己的朋友,但是他们终究有一天还是会拔刀相见,你死我活。

“如果他们再有行动,就告诉我。”路明非看着漫天大雪,轻轻地说。

“好,话说你那几个朋友靠谱么?会不会耽误事?”马克西姆想起了路明非同行的那几人,看上去是两个小孩和一个文艺女青年再加上一个老大叔的奇怪组合,他属实不明白为什么路明非逃亡的时候会把这样的组合带在身边,是为了给自己增加游戏难度么?

“他们都能照顾好自己。”路明非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如果与他们无关的话最好尽快把他们送走。”马克西姆说,“我想这里很快就要不太平了。”

“我们又何曾太平过?”路明非叹了一口气。

马克西姆一怔,“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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