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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名媛』有三百多平方。
老板娘给腾出来100平左右,这半个月她可没閒着,找裁缝做裤子,找木匠做模特。还在墙旮旯做了一个更衣室。男人带着两个儿子满帝京收线。
就她收线这事儿整的人心惶惶,都猜测她要这个干什么又不好卖。
方千雪到了『锦绣名媛』,进来就看到店铺里的变化。眼前一亮,没想到老板娘效率挺高,比她预期的效果还好。
「怎么样?是不是有些模样了?」老板娘拉着方千雪到处转,给她介绍这半个月的劳动成果。
「嗯,不错,挺好。这里靠墙的地方再整一个横杆掛衣服的。模特有限,剩下的掛起来好一些,顾客能拎起来自己看。」
「好好好,我叫人马上安排。咱们现在就把衣服套上吧!」老板娘是急脾气,有点儿迫不及待了。这生意要是能真的做起来,那可比她一点一点儿的卖绣线赚钱。
方千雪轻笑,「好,来来来,把毛衣拿出来,都给模特穿上。
衣服裤子配套的穿。」
几个女伙计七手八脚的把袋子里面的衣服拿出来,一边儿欣赏顏色一边儿议论。
羊毛线的顏色没有那么刺眼的亮,所以织出来的毛衣顏色非常好看大气。
十个顏色都套在了模特上,模特下面还套着裤子。
「哎呀!太像样了。」老板娘看着五顏六色的毛衣拍手道。
可在方千雪看来,款式就一个,实在是太单调了,好在顏色多。
店铺里面的顾客不少,看到这稀奇的玩意儿都涌过来问这是什么衣服?
「老板娘,让店里面的女伙计穿上给顾客看看。真人穿身上更有说服力。」方千雪低声跟老板娘说。
「梅子,你带个人过来。」老板娘点点头,是啊!活人穿上比模特穿上还要好看。
梅子和另外一个女伙计进了更衣室,过了两分钟之后出来了。
她们两个都穿了大红的毛衣,因为他们亲眼看着方千雪穿这个顏色特別好看,早就跃跃欲试了。
两个人穿的是成套的,大红的毛衣加上黑色的铅笔裤。
「这,这是什么衣服?是啥时候穿的?」
「哎呦!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衣服,別说,真好看,还带弹性呢。」一个女人拉拉模特上的毛衣竟然能撑开。
「是秋天穿的?」这个她还猜对了,这一款就是秋天和春天穿的。
「这怎么卖的?红的真好看。」
「这个是新奇物件,做这衣服可费时了。十天半个月都做不出来一件。费功夫的很。
这衣服多像样啊!穿身上立刻就显得身份不凡。」其实是穿在身上特別有气质,可是老板娘她不会说。
「各位,这是我们店开发的新產品。整个炎国头一份儿,谁先穿谁就走在別人前面。
以后会以穿毛衣为荣,拥有一件毛衣你就变成人人羡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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