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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弗峥城南这套房子,钟弥之后一直不大愿意来,一是因为太大,没半点烟火气,二是她第一趟过来,留下的初印象实在烂到顶。后来有一阵儿,刚好碰上沈弗峥在城南办公,在这儿小住过一段时间,沈弗峥哄她过来,真找了好几个设计师杵在客厅,说看哪儿不如意就改,再不行房顶掀了也成,随她高兴。可钟弥偏偏就是不高兴,改不了,改了也不成,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有时候她就是这样,不知道在跟谁较劲,不清醒不负责地发犟。初印象定生死。而她对沈弗峥的初印象太好了。晦雨返晴的傍晚,风帘翠幕后的侧影,外公摆满兰花的院子,他从檐阴下伸来的手,她甚至都不敢再往后想宝缎坊的事……这个人,点尘不落,知礼识节。好的像一个假人。进门前,她不客气地在心里骂沈弗峥,欺骗无知少女是罪,欺骗不无知的少女,更是大罪!可进了门,真见到他本人,钟弥反而冷静下来了,手上提着名牌纸袋,攒了一路的腾腾杀气,像细菌被消毒扫杀一样,半点不剩。她穿得不够隆重,不然会似锦衣夜行,得体得仿佛应邀来他住所作客。钟弥凭本事装的。半环形的棕色皮质沙发,她就近入座,朝前倾身,将纸袋搁在玻璃矮几一角,正要说,感谢他记挂,但自己并不需要。沈弗峥先一步开口,比钟弥还不避讳。他问她那天遇见了,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小幅度的表情变化,如同冰面绷出裂纹,钟弥不许自己因对方一句话就垮下来。她挤出一丝笑,从嘴角弯到眼梢说:“沈先生有佳人相伴,我怎么好打扰?”沈弗峥从烟盒里抽来一支烟,一个说不喜欢让人知道上瘾嗜好的男人,在她面前毫无顾忌地取火点烟,目光落在她身上,好似她才是那一截亟待烧掉的欲望。他微微后仰,瞧着钟弥鼓气沉声的样子,笑了,说:“没,佳人生气呢。”烟雾弥散。那一刻,钟弥心也乱了。得承认自己道行太浅。她再装不来刚刚进门的冷眼淡漠样子,攥拳攥到无力可施,受他一句话撩拨,忍不住悸动,又实实在在地恼恨,咬着牙说:“我都看到她了!”桌上有茶,这边的佣人按沈弗峥的生活习惯泡的,透明茶壶,搁在原木的隔热垫上。他将烟靠在一旁,手背轻轻往玻璃上一贴,温度还适宜,倒出一杯,放在钟弥面前。“你那天走早了,不然除了我堂妹,还能看到我妈和我大伯母。”钟弥瞠目,视线从杯子移到沈弗峥脸上。连解释,他都不着急澄清,只是平淡地摊开事实,一句废话没有,随她信或不信。此时的对视,沈弗峥也看不懂钟弥,他以为解释清楚就行的事情,并没有在钟弥脸上看到翻篇了事的迹象。他不知道,她在怎么想他。周遭安静、空旷,水晶灯繁复绮错,华丽到摇摇欲坠,这挑高的客厅大得吓人,落地玻璃外似困着一个无边的夜,衬得偌大别墅如一座煌煌孤岛,上岸者生,离岸者死。钟弥呼出一口气,盯着某个虚晃的光点。倏而,沈弗峥心内一揪。那种快速短促,甚至无法辨别是不是痛感的情绪,随着钟弥眼底浮现的两抹水汽,分秒不差地朝他划来,像被鱼线或者被新纸,划到手指一样。细微的,甚至不能被立即察觉。总要过段时间盯着细细一道血痕,才恍然知道,原来那么小的东西也有威力,按一按,也是疼的。“弥弥。”她因他这一声回神。靳月口中的傲气千金是他堂妹,他们有同一个显赫不可言的爷爷,而蒲伯说这位沈四公子,是沈家最受器重的孙子。她瞧着他,又像不认识他似的。他最开始说的什么?那天遇到怎么不来打个招呼?钟弥此刻却忽然清醒,他的妈妈和大伯母,也不是她应该见的人。打个招呼?用什么身份呢?说是沈弗峥的朋友,她自己都会先笑,她甚至开始庆幸那天自己的对号入座,走得飞快,自己生气总比当众丢脸好。他起身走近,将潦草丢进去的两只鞋子取出来,并一处,屈身蹲下,放在她脚边。鞋跟纤细,缎面缀珠更是美得不牢靠。他抬起头看钟弥说:“不是很喜欢吗?”人生第一次,钟弥如此痛恨一语双关,他在问什么?她终于剥开那把被暧昧粉饰的天平,看清了对面,也看清了自己,得承认自己是沈弗峥不堪匹配的对手,他都需要一路放水照顾她,她才不会输得太惨。她觉得他爱她,像做梦。可他问她不是很喜欢吗?这问句礼貌得想让人落泪。那股从心口辐射出的难受,叫她稍稍动唇,下颌就跟着发抖,她抿唇,吞咽,将这段沉默拉得又长又生硬。以至于她说出“不合适”的时候,像赌气。她猜是这样,不然沈弗峥怎么会哄她再试试。“弥弥,试都不试,就说不合适吗?”那声音里的遗憾,真到日月可鉴。钟弥垂下睫毛,忍不住颤动,不信也没办法,有些人仿佛娘胎里自带的本事,看什么都深情,说什么都显真心。
“我知道你的意思。”钟弥拿起一只鞋子,看到沈弗峥支在烟灰缸旁的一根烟,袅袅散着一线烟气,好似一支预示着倒计时的香,越烧越短,时间所剩不多。喉咙朝上泛酸气,她声音微微哽了一下,但很快调整好状态,平平的,喊了他。“沈弗峥。”“你无数次从我的世界里风光出场,可要是我接受了,以后未必有本事体面离开,我不是全然不知世事的小姑娘,我看得清我们的站位,这鞋子不适合我穿,我再喜欢,削足适履,以后也只会难受。“弥弥,你想得太远。”他声音很淡,别说是讲理,仿佛她此刻扯开嗓子骂,他都不会同她吵起来。看似纵容,却仿佛没纵容。那根烟的积灰坍落。不知怎么,叫钟弥想起在州市,那支曾被他随意夹在指间,自燃了尽的香烟。她曾好奇他待人是否也如此。如今仿佛有了验证。能说出刚刚那段话,已是钟弥极限。听到他叫她不要想得太远,她忽然无比的难过,眼底一瞬间涌起雾潮,像一堆陈杂的颜料猛的糊向整个世界。或许有一丝恨意夹在其间。可她太难过了,有些恨不起来,也不知道怎么去恨。“我不配和你想得很远吗?”“我不能想得远吗?”两句话几乎没有间隔。可这话不管怎么说,都过于幼稚,又显得自取其辱。她阵脚全乱,忘了所有告诫。沈弗峥那一刻是什么反应她都没有细看,仿佛眉头微收,是心疼她的鲁莽,还是不解她的愤怒?她不想、也无法计较其中的意味。钟弥只觉得缺氧,像鱼缸里吸吐呛食的小鱼一样,被周遭水压挤得腹部凹陷,不得喘息。她一秒都不能在这个空间里多待,丢了鞋子跑出去。没走多远,身后就开来一辆车。黄色的大灯照着窄窄前路,高级住宅讲究私密性,森森黑暗,仿佛走不到头。钟弥对这辆黑色a6印象深刻,初见只觉得这人低调,现在想想,以他的身份,真是低调到没形容了。驾驶位的车窗降下去,是老林。那一刻,钟弥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愣愣站在路边,贴身的毛衣裙不隔风,降温欲雨的夜风吹得人通体发凉。老林很担心她:“钟小姐,您去哪儿?我送您吧,待会儿可能要下雨。”她已经不介意自己再俗一点了。“沈弗峥叫你来送我的?”老林下车,替她拉开后座车门,说:“是啊,沈先生很关心您。”嗤。老台词了。可这一回,钟弥嘴角连一抹生硬的笑都挤不出来,更别提,礼尚往来地调侃回去,说自己也关心他。“不用了,替我谢谢沈先生吧,他真是一个好人。”钟弥不上车,老林也不敢走。一身在丰宁巷七进七出毫发无损的本事,用来龟速行车,不远不近跟在钟弥身后,一直把她送到门口,看着她打车,坐上去了,这桩差事才算完。老林回来得太快,问都不必问,沈弗峥了然他没送成人。“车上有件外套,拿给她没有?”老林面露难色:“我没想起来……”实则是沈弗峥刚刚在电话里也没提,只说钟弥从家里出去了,叫他跟上去送。这么回答,是给人当司机的语言艺术。沈弗峥站在窗边,夜风灌进来,夹着几点冷雨,他手上端着一杯热茶,有一搭无一搭地递到嘴边喝。雨势渐渐大了,他就将窗户关上。一转身,见老林还站在客厅,正看那双钟弥丢下的鞋。沈弗峥的疑问有了落脚处,他问老林:“现在这些小姑娘,怎么这么难懂啊?”老林给沈弗峥当了七八年司机,沈弗峥身边来来往往都是些什么人,他比谁都清楚,大差不差能瞧出沈先生平时心情好坏,也深谙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装哑巴。“以前那些小姑娘,您也没搞懂过,您这不是没接触没经验吗?难懂也是情理之中。”沈弗峥觉得荒谬想笑:“我还得多接触接触,多练练手?”“我没这么说。”老林连忙证明清白,“我的意思是,您没什么可烦的,慢慢来,也不是能急的事。”“慢慢来?”沈弗峥眼皮一低,瞧那鞋子,“人都吓跑了,她不愿意,哪能强求,算了吧。”那晚不欢而散。钟弥也清楚,沈四公子是什么样的人物,他已经肯俯身为她穿鞋,哄她入这眼下的一朝风月,而她这样捡着台阶都不肯下的人,实是不懂规矩。山不肯转,水总要转。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缘如纸薄的,花难重开,人难再逢,都是同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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