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开始不是。”林雪河说,“不过想想我以后应该也不会戴。给你用正好。”
“……”
陆崇撇嘴,“刷我的卡送我东西,真大气啊。”
“不客气。”他笑盈盈道。
他只是喜欢买些五花八门的漂亮东西,实际上自己穿衣服还是会选简单款式。
他坐直身体抻懒腰,顺手从脑后抽出一支骨瓷发簪,挑起那根领带看了看,“现在再看又觉得还是漂亮的……唉,话都说出口了,还是送给你吧。”
他刚刚一副被逛街耗尽力气的样子软倒在沙发上,后脑勺被压得严严实实。陆崇这时才发现他剪了头发。
昨晚盖住膝盖的离谱长度已经被剪成了过肩的狼尾,上层的碎发自然垂落,下层长发则被簪住。
那支骨瓷发簪通体都是奶白色,直线型没什么特殊装饰,只有簪头雕刻了一只镂空的蝴蝶。造型看起来有些妖异,“你喜欢蝴蝶?”
林雪河不假思索道,“最讨厌的虫子。”
“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
“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
“……”
“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街,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林雪河说。
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
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
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
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
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他问陆崇,“所以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不是人?”
“……”
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关心。
本质上还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种打击——
活了二十年才发现自己竟是个无法自主进食的吸血鬼,这合理吗?
不行,不可以是这样。
他不可能存在这种缺陷,问题一定出在食物身上。
陆崇没看他,“给你机会不中用,还怪别人。”
“那你知不知道,血族为什么选择和你的家族联姻。”林雪河说,“或许你的家族被选中,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皮肤特别厚之类的。
阴错阳差中,仕途无望的宋立海认识了神秘女子,从此一步步走上了权力巅峰...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
官场如战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可陆浩时刻谨记,做官就要做个好官,要有两颗心,一颗善心,一颗责任心。且看陆浩一个最偏远乡镇的基层公务员,如何在没有硝烟的权利游戏里一路绿灯,两袖清风,不畏权贵,官运亨通。...
性格嚣张的林飞扬走马上任镇委书记当天就得罪了顶头上司,让大领导颜面无存,差点被就地免职,且看这个嚣张到骨子里的家伙如何凭借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勇闯重重危机,智破层层陷阱,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扶摇直上…...
天才中医凌游,在大学毕业后为逝世的爷爷回村守孝三年,并且继承了爷爷生前经营的医馆三七堂。可突然有一天,一群大人物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本想一生行医的他,在经历了一些现实的打击之后,他明白了下医医人,上医医国的道理,为了救治更多的人,从而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官场,游走在政军商等各种圈子。从赤脚郎中,到执政一方,从懵懂青涩,到老成练达,看凌游如何达成他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