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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严于律己也没宽以待人。沈家的男人都家暴。 沈景遇的步伐极快,要不是穿着西装,只怕他都能跑起来了。进了门便是往右边拐,奔着春姨的房间就去了,一脚踹开门就开始解皮带,便是门也没关就开始挥舞,边抽还边骂骂咧咧的。 这个时间,楼上姑娘们大多是还在睡觉,听见这声音虽然被吵醒了但也只是堵上耳朵接着睡,唯有左边第一间里走出来个穿着暗红格子旗袍的女子,把手撑在楼梯扶手上,饶有兴致地听着。 这女子算是花坊的老人儿了,花名叫水仙,平日里,在对面的小都会歌舞厅混口饭吃,好给花坊交租金。 她出来,自然不是为了劝架。 开玩笑,沈景遇那种人,谁能拦得住! 自然是。。。。。。她和春姨又有仇啊~ 而且这过节,大了去了。 她来这里的当天晚上,就出了事。那死男人一点也不温柔,血流得跟杀猪似的。而且她还是被春姨骗过去的。 本来嘛,这在九十六号也不算个什么事,住左排宿舍的姑娘们,但凡不是什么礼物,第一夜都是沈景遇的。 但也不知道沈景遇是抽了什么风,除了新来时的“照顾”,居然连着宠了水仙三年,三年里,春姨可谓是给她找了不少麻烦呢。 曾经,水仙很想把时间拨到十年前,她宁可死也不会跟着“老板”来近滨。 那时,她不过十八岁,一路逃到虹凌,靠给人浆洗衣服为生。就是在那个时候,一位很温和的绅士开始慢慢和她套近乎,那就是“老板”了。 就是这位“老板”,把她带到了这里,带到了一栋小别墅里。一直到半年之后,才放她出来。 重获自由的那一天,她第一次知道那位绅士的身份。 一般的时候,“老板”很少来别墅看她,但是那天既不是星期一也不是节日,他却过来了。 她遵从着西餐礼仪乖顺地吃过早饭,抬头的一瞬间却看见了“老板”。 那时的“老板”刚过而立之年,却西装笔挺,散发着强大而亲和的气场。 “芸芸,”他说,“今天开始你就自由了,给你在花坊找了个工作,这是地址和介绍信。” 他微微弯腰,极为绅士地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楞在座位上的她。 “九十六号?一个花坊为什么需要介绍信才能去?” 他没有像从前那样温和地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拉开了一旁的椅子,解开西装外套的扣子,跨坐了下去,两腿之间,开得极大。 他靠在椅子上,裤当宽松的那个位置就那么冲着他,那态度好像是在说:“你看,我是男人,你应该听话。” 身旁的男童为他切了一根雪茄递到嘴边。 他接过来,然后等着男童给他点火,接着深吸一口,吐出一些让人不适的烟雾:“你知道我是谁吗?” 水仙沉默。 她不知道。在这栋别墅的半年里,她完全与世隔绝。 “顺天特工处处长。我想殿下应该很了解吧?” 烟雾缭绕之中,她第一次觉得“老板”很可怕。 可“老板”接着又说了:“这是任务,你必须去。如果今天中午之前,你没在九十六号报道,我今天下午就会把你的行踪卖给许家和赵家,你自己想清楚。” 说完,“老板”直接在桌面上摁灭了雪茄,而她,盯着桌布上的洞发呆。 时间不容她多想,门外的司机也在催促,她最终还是和十二岁那年一样,上了车。 她永远忘不掉她左脚踏入九十六号大门的时候,那时的风很柔和,阳光很灿烂,鸟叫也很动听。 那时的她,还很天真地以为九十六号就是个普通的花坊,或者是,她强行欺骗自己。 时移世易,鸟叫声年年有,却不复当初的美好。 那天是鸢萝在院子里当值,浅色的旗袍,油亮的发髻,当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惜开口却是高傲得很: “你什么事?” 她皱了皱眉,觉得这人实在过于清冷,却还是回答说:“我到这来找工作。” 鸢萝听了,语气更加不善了:“去去去!我们这不招人。” 那时的水仙还不知道自己过得有多好,从未想过逃离,甚至直接忽视了鸢萝话语里的急切。 管事的自然也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又问她:“小姐,您有什么事吗?” “你们这招人吗?” 管事的一听,眼睛都亮了:“招,招!”随后朝着小洋楼的方向喊道:“苜蓿!请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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