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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姨的房间是冲着院子开窗的,她就穿着那件旗装,拿着红酒杯,静静地看着他。 橘色的灯光很暖,照在她身上也显得温馨。 沈景冰自然也看到了春姨,妃色的旗袍,窗户正好在她膝盖的位置,把视线下移,能让人注意到隐藏在旗袍下的那片森林。 沈景冰不觉得他的想法有多么下作,他觉得这应该是一门艺术,就像他一样。 永远妥帖的西装,永远油亮的头发,永远优雅的做派,还有领带上那个绅士的酒窝—— 他觉得自己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因此做什么事都是一件艺术,即便是想那种事,也是在思考艺术。 他迈开他修长的腿,一步一步迈进了九十六号的小洋楼。 骨节分明的大手打开了春姨的房门,身后的声音让春姨直接转了些角度,刚好四十五度。 灯,被那双大手关掉了。瞬间室内的蜡烛变得张扬了起来。 那光,是暖的,是炙热的,带着生命的温度,火焰跳动着,忽明忽暗。 侧开襟的旗袍一下子就被脱了下来,而后是他的手掌抚上她的伤疤。 先是鞭子和皮带留下的伤口和疤痕,而后是日积月累留下的板花,然后是藤条偶尔留下的印痕,最后是牵起她的手,看到四肢上的淤青和紫痕。 “很美,像艺术品。”他说。 她有些冷,又有些暖,不知怎么就湿润了。 鸳鸯浴,红酒杯,软床香玉,红袖伤。 她是流着泪的,不知是悲是喜,然而这选择做了,便无法回头。 沈景遇和沈景冰,她必须要选一个。 很明显,沈景冰不会揍她,因为她不是她的沈太太,还会帮她照看九十六号的生意。 而沈景遇呢,沈景遇要靠着沈景冰,靠着姑娘们的身体,才能在九十六号耀武扬威。 结果是很明显的,当上线和下线重新勾搭在一起,沈景遇这个中间商就不再是必要的了。 沈景冰在这种事情上,明显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厉害一些,春姨被他折腾得有些目光涣散。 天开始蒙蒙亮的时候,沈景冰终于放过了瘫软得像是一滩烂泥的春姨,他把她趴放在床上,然后掏出自己的军刀在几近燃尽的蜡烛上加热,而后,在她的后背上划了一个大大的“x” 伤口不浅,他说他要留下自己的印记。 他跨在她的身上,趴下,伏在她耳边说:“我要给你留道疤。” 那声音很磁性,让人酥酥麻麻的,直起鸡皮疙瘩。春姨停了这声音,身后那火烧火燎的痛,仿佛都不那么剧烈了。 他起身,抱起她,抱在怀里,哄着上药,他说,你要乖啊,他在你身上留了那么多伤,我也得证明一下你是我的啊。 他说,我不嫌弃你和那么多人睡过。我们相逢一点也不晚,刚刚好。 他说,我爱你。 窗外的月亮依旧没有完全隐去,春姨就盯着它发呆。 再见别时月,桃花笑风尘,长安非故里,春风不识路。 如果长安哥哥喜欢这样,那就随他吧。 她骗自己,我是为了九十六号。 与此同时,在万国大酒店,一声枪响,惊动了整栋楼的房客,血花四溅,警笛大作。 “你看,我选的人多完美,她成功了呢。”沈景冰的语气格外温柔,就像是每个睡前给孩子讲故事的阿爸。 ☆、支线剧情一 支线剧情一(架空仿民国本文涉及地名人名国名组织名纯属虚构) 看到顾霆琛在三名歹徒的押解下,决绝离开的身影,你(女主)的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冲动之下喊出了那句: “等等,带上我!” 顾霆琛翻了个白眼。 你知道这并不理智,三个歹徒也不会愿意带上你这个累赘,可是出乎意料地,三个歹徒竟然同意了。 有了你们二人开路,三人很顺利地出了宅子,一路行至偏僻处,蒙了眼睛,捆了手,七拐八拐地走了好久,直至听见水声。 而后只听见几声惨叫,随后你的手就被解开了,你赶紧拿开蒙着眼睛的布,看见顾霆琛手持双枪与两名歹徒对质,还有一个受了红伤,倒在水里。 手里尚有枪的那名歹徒,心知顾霆琛是个厉害角色,因此把目标转向了你,于是黑洞洞的枪口便对准了你。 你毕竟不是什么训练有素的战士,空手夺枪这种事,你还是做不来的,于是现场就变成了歹徒头子和顾霆琛手里各有一个人质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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