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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起重物。每到下雨天,左边的身体还会麻木发酸。更何况——首都星的最高学府虽然没有设置基因等级的门槛——但历来能考入的学生,要么是elite(指c+~a-基因等级的人),要么是ni(指a~a+基因等级的人)。我现在这个基因等级是够了,可像我这种十八岁连高等学院没读完就去军队的人……我根本不敢去想象成为这种高校的学生。但是莫亚蒂瞥了我一眼,‘你可以做到。’他说得是如此笃定,以至于我都不敢反驳。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我废寝忘食,勤学苦练两年有余,终于在四十一岁那年考入最高学府。到了我的养老小屋,我开始收拾堆在客厅的行李,莫亚蒂则是毫不客气地霸占我的浴缸泡澡。等我收拾干净屋子捶捶老腰,打算做晚饭时,我忽然惊觉,莫亚蒂怎么这么久都没个声响——我火急火燎地冲向浴室,果然,他正双手相叠置在腹部,闭着双眼,安祥地躺在水里,我颤颤巍巍地伸手探他的鼻子——已经没有呼吸了!!“莫亚蒂!老狗比!你醒醒啊!我艹!你睁开眼睛!”我手脚并用地把他扛了出来,用大腿顶他的腹部,正要开始实施急救措施时,死猪似趴在我大腿上的莫亚蒂幽幽地发出了声音,“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这么粗暴啊,冻冬。”“……你不是休克了吗?”我冷静地问道。“我装的。”他跟锅里的煎饼似的,相当利落地翻了个面,深蓝色的眼望着我,同样冷静地回答我。我,“……”我面无表情地双手抱起他,将他抡回浴缸。“你还是在浴缸里淹死算了。”我说。一番闹腾后,我和莫亚蒂总算赶在八点前坐在了饭桌前。我煲了鸡汤,炒了两个菜。莫亚蒂喝了碗汤,他不想吃肉,不想吃菜,更不愿意碰米饭。“没胃口。”他百无聊赖地用勺子搅拌着汤里的葱花。他穿着我最厚的粉袄子睡衣坐在我对面,领口没扣扣子,松松垮垮地掉着,他实在是太瘦了,瘦得毫无血色,锁骨像是要破皮而出的刺,突出得有些吓人。“我想喝酒。”他对我说。“我家里没酒,”我头也不抬,直接了断他的后路,“别想了,我也不可能给你钱买酒。”他不甘心,“可是冬天很冷,不喝酒会被冻死。”“那我再给你拿套袄子。”我见招拆招。“还是冷。”“哪儿冷?”“身体里面冷。”“姜汤怎么样?保管你一碗下肚,直接冒汗。”“不……”他说,“还是冷,不管怎么样都很冷。”他盘着腿,偏着头,纤细的、脆弱的脖颈暴露在我的眼前。他那双深蓝的眼睛毫无聚焦,目光空茫,不知道此刻已经神游到了哪片虚无之地。明明他就坐在我对面,可我却觉得他离我很远,他仿佛淹死在河里的水鬼,困在过去的时间里,阴冷的水汽凝滞在他的脉络中,孕育他的敏感、多疑、神经质。好吧,我心想,今年首都星的冬天确实很冷,宇宙寒流格外强大,估计要到春天中旬,温度才会稍稍回升。于是,我说,“家里还有醪糟,我煮了给你放点枸杞红糖,你当酒喝吧。”“醪糟是什么?”莫亚蒂抬起眼,望向我。
“米酒啊!”我恨铁不成钢,“七八十岁的人了,还这么五谷不分!”“反正我又不做饭。”莫亚蒂嘴硬道。“就算你不做饭,这也是常识啊常识!”“你就是脑子里有太多常识,才不会思考。”“那你就是太缺乏常识,才会一天到晚脑袋瓜子停不下来。”我反唇相讥。莫亚蒂用很大的声音啧了声嘴。好在莫亚蒂一向爱吃甜食,尽管醪糟水的酒精不足为提,他也一碗接着一碗地喝,锅里的甜酒喝干了,他的脸色也红润了起来。没办法,他不肯吃饭菜,我就只能灌他红糖醪糟了。好歹是补了补气血。吃完饭了我带着他在这个老社区里溜达溜达。自从全息游戏全面投放后,外面的世界就更安静了。社区配备的花园里,除了我和莫亚蒂也就只有零星几个比我们俩还老的老人。我背着手走在前面,莫亚蒂裹着围巾跟在我身后,他说我这么走路就跟个老头似的。“拜托,我六十八岁了,不是老头是什么?”我翻了个白眼。“你居然这么老了吗?”莫亚蒂咂舌道。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对,我就是这么老了。不幸的告诉你,你也就比我小两岁。你今年也六十五了。”“所以我也是老头了。”莫亚蒂恍然大悟道。我对此不置可否。六十八对我来说是一个苍老的年龄了,但对莫亚蒂来说可不是。按照莫亚蒂的基因等级,他的平均寿命高达1683年,六十五连零头都还没到。所以,哪怕常年酗酒、纵欲、不运动、饮食混乱,哪怕这么多年以来莫亚蒂身上几乎全是恶习,他的衰老程度也远远低于绝大多数人。凭莫亚蒂的样貌,说他今年四十出头能唬到一大片人。“我居然能活到六十五。”莫亚蒂的语气很惊讶,不是往日那种装模作样的惊讶,我听得出来,他是发自内心地对自己活到了六十五岁倍感讶然。“你还能活得更久。”我说。“这个啊……”他笑了一下,“谁知道呢?”我的老朋友(三)我是在三十九岁购入这间养老小屋。说来也挺羞愧,那时正是我和我的第二任丈夫感情最好的时候,好到我和他认为在未来的老年生活里一定会有对方的位置。基于此,我们一起购买了这套专为丁克夫妻设计的庭院式的房屋,作为我们晚年的归宿。靠着结婚证,我们还享受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折扣。然而,如今二十九年过去了,昔日的新都变成了如今的旧。我周围的邻居们早就不是三十年前打过招呼的那一对。我和我的第二任丈夫,也早就结束了。院子里开发商送的那棵梧桐树,都从单薄的树苗长成了大树,繁茂的树冠冒出屋檐,树桠一枝叠着一枝。我住进来的第一天,物业就来问我要不要把这棵树砍了,以免它遮挡了阳光?他们很体贴地推荐了我几种更名贵、纤细、低矮的树种。但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这么高大的梧桐,夏天肯定能把我的整个小屋都纳入阴凉的阴翳里。更何况——“它都在这里生长三十多年了,它也是这里的主人。”我说。我说完这句话的午后,作为这栋房屋的主人之一,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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