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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今天穿了件红色的针织连衣裙,修身的版型,腰后束着一个大蝴蝶结,把她不太丰满的身段勾勒得很是立体。
她把小茶杯放到一旁的床头柜上,歪着头看陈宥安:“咱们俩什么关系啊,你跟我说这个。”
陈宥安顺着她的问题:“嗯?”
万宁:“哦,你不记得了。”
她好像在陈述事实,又好像是自言自语:“真的都不记得了吗?以前苦苦追求我什么的……”
陈宥安听得眉头一皱,想要说句“轻浮”,话才到嘴边,她忽然把食指在他的病号服纽扣上点了点:“那你肯定也不知道,昏迷的时候谁给你换衣服、擦身子的吧?”
她更轻浮的话说出口,倒教陈宥安的训斥憋回去了。
万宁说完,也不等他的回答,转身拎起自己的呢子大衣,要离开了,“汤壶里还有,喜欢你就多喝两杯,我跟人有约,先走咯!”
她像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
陈宥安木然地躺在床上,今天他不想出去探险了,他很疲惫。
一夜没睡,听何策讲朝代风云变幻,讲工业技术革命,讲天下□□势,听得陈宥安脑子都要不够用了。
他捕捉到一个重点,无所不知的何策没有谈及莽朝,也没有听说过莽朝的存在。
这让陈宥安既惶恐不安,又心存侥幸:或许,他生活了十八载的莽朝其实跟这里一样是同时存在的,这不是什么前世今生,他依旧有回去的可能性?
咚、咚、咚——
做磁共振时的敲击声又在耳边响起,是幻听,可陈宥安还是跟着心慌了一把。
他起身下床,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药汤,苦味不重,还有罗汉果的甘甜,喝完以后心气顺了很多。
陈宥安抬手按在自己心上位置,或许是心理作用,暖暖涨涨的一股热流在胸口,真好。
—
万宁说有约不是借口,是她真的跟“闺蜜”侯莉思约了一起吃午饭。
闺蜜这个词是她从弟弟口中听说的,她猜就是闺中密友的意思。
这半个多月,侯莉思已经给她打过无数次电话了,问东问西,也透露了很多消息。万宁听得多说得少,怕露馅,也幸亏原来的万宁就是个高冷的大小姐,闺蜜只道她落了水不舒服,没起疑心。
约出来,在景色雅致、服务员帅气的餐厅里吃吃饭聊聊天,侯莉思问起刚醒的陈宥安:“本来你就对小帅哥狼子野心,他这下英雄救美,你更要死心塌地了吧?”
万宁已经不止从一个人口中听说过了,说她对陈宥安情根深种,说她威逼利诱要人家跟自己恋爱,哪怕他还是个高三学生。
万宁听了觉得离谱,倒不是因为陈宥安还在读书不能谈情说爱,在莽朝,读书人娶妻生子了也一样读书做学问,这有什么阻碍的。
她是听说自己追求他的故事觉得不可思议,听起来就像陈宥安后院那两位美妾一样,花样年纪干点啥不好,追着个男人跑什么。
跟侯莉思吃完饭,又跟她一起去做了美甲。
万宁对这些新奇的事都充满了兴趣,她爱美,也爱打扮自己,跟在侯莉思身边,她有些刻意去学思思的处事做派,来让自己更像这里的人。
就像她刚嫁入东宫的时候,也学着宫里的娘娘王妃们的谈吐一样。
玩到天黑才回家,谁曾想家里竟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陈宥安被万江带回家了。
当爹的做事不必请示儿女,但万江还是显得有些心虚似的拉女儿到一旁说悄悄话:“我问过医生了,说宥安现在可以回家休养,我想着在月子中心他不习惯,问他要不要回他姨妈家,他好像挺抗拒的,所以我就先带他回来了,毕竟我和你陈伯伯是过命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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