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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衡怎么可以,随便给他买身衣服,就把他打发了,转头就去给叶姑娘买这买那?
还给她买马!
孟梨长这么大,都没有骑过马!他只骑过驴子,那驴子还巨能吃,巨能拉!
一路走,一路拉,时不时还尥蹶子!
拿我的钱,去买东西讨好你的心上人,常衡怎么那么能呢?
“你,你还给她买马了!特别漂亮的马!”孟梨此刻,就像是个向父母争宠的小孩子,气愤地咬牙,“你都没有给我买!”
这要是换作以前,打死孟梨,他都不好意思开口说,总觉得说出来太丢脸。
有的事情就是心照不宣,看破不说破,点破了就没意思了,到头来,丢人现眼的还是自己。
可他现在是小孩子啊,就可以不用懂事,也可以没皮没脸,反正……反正他是小孩子!
孟梨在心里,默默念了一百遍,我是小孩子,然后勇敢质问常衡,为什么那么偏心!
常衡有些哭笑不得,但还是很有耐心地解释:“不是不给你买,只是……”他抬手摸了摸孟梨的头,“你还小啊,等你长大了,我也给你买!”
“撒谎!骗人!我才不要相信你!”
以前就是孟梨太相信他了,所以到头来,自己才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委屈。
他再也不要相信任何人了,再也不要!
“我没有骗你,再说了,我给叶姑娘买马,也只是想送她离开而已。”常衡继续给孟梨顺毛,“若是没有马,那让她怎么走呢?”
孟梨一愣,几乎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
常衡真的把叶姑娘赶走了?
不对,事情肯定没有这么简单,一定是常衡已然明白自己的心意,生怕对叶姑娘情难自抑,所以,才狠狠心,把叶姑娘赶走的,一定是!
跟孟梨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孟梨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但花来花去,花的还不是他卖尾巴的钱吗?
“哼。”
孟梨倒头就睡,又一晚上没理常衡。
翌日一早,常衡就带着他一起离开了客栈,临行前,还带他去了趟衙门,孟梨一头雾水,还问了个很蠢的问题:“你是不是不打算要我了?”
衙门不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派出所吗?
如果有流落在外的“低智”儿童,就会先送到派出所。
常衡当时一脸诧异:“怎么会呢?”
“那,那就是,我早上偷偷往你的饭里,加了两块牛肉?”孟梨抿嘴,抱着衙门外的石狮子不撒手,他觉得常衡是出家人,被他作弄误食了荤腥,可能是要吓唬他,所以把他带到衙门里,小关几日。
常衡满脸复杂,提起这事,确实是有些生气,但不至于把孟梨往衙门里丢。他是要带孟梨销案的,省得孟梨被人当成杀人犯。
待从衙门里出来后,孟梨还一脸的不高兴,都不明白自己怎么那么倒霉,还被当成了杀人犯。
幸好常衡那天撞见了真正的杀人犯,还在地上捡到了叶姑娘的发簪,发簪目前是当成证物,交给衙门处置了。
“可是,你不是说,那支发簪是……”
常衡道:“你放心吧,我特意找人做了一支一模一样的,叶姑娘的发簪,我已经还给她了。”
“哦,这样啊。”
孟梨点了点头,心想,常衡的心思还挺细腻的,对叶姑娘可真是关怀备至。
可既然常衡的心思那么细腻,又那么会哄女孩子高兴,怎么就迟迟察觉不到,他被冷落了呢?
有心的人不用教,没心的人学不会,爱与不爱真的很明显。
常衡领着他,去买一些干粮,看见橘子挺好,就顺便挑了起来,还嘱咐孟梨不要乱跑。
孟梨正同几个小孩子玩,学僵尸,从桥上一节一节台阶往下跳,他在前面领头,后面七、八个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跟着他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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