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杜亦捷笑了笑,看似无所谓地说:“其实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磨着盘子,发出了略微刺耳的声响。“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只要有钱,那就跟通行证一样。”他看着我,用餐巾随意擦了擦嘴,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则。”“很抱歉,我事前去调查了你。”杜亦捷举起酒杯,红色的液体映着他的笑靥,显得有些扎眼:“你是李小姐的助手,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我想,我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事后,杜亦捷替我叫来了计程车。夜里,他穿着黑色风衣,整个人就像没入了黑暗之中,连瞳孔的颜色也是黑蒙蒙的一片。“谢谢你陪我吃顿饭。”在我坐进车前,杜亦捷略微抱歉地说:“今晚我还有些事情,只能麻烦你自己回去了。”我看了看他。最后,深吸一口气,对他叫道:“老大!”杜亦捷顿了顿,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二十——不,十五分钟也好,你在这里等等,千万别走!对!就是站在这里,等我回来。”我坐进车内,对着计程车司机说:“麻烦你载我到w街,就是离这里很近的那条——”还不忘从车窗探出头,对着杜亦捷大叫说:“一定要在这里等啊!十五分钟!就十五分钟!”杜亦捷怔怔地看着我。现在是晚上最热闹的时候,一条道上塞满了车,我不断张望,看了看腕表——算、算了。咬紧了牙关,往司机塞了一张钞票,匆匆忙忙地下了车,将外套脱下拿在手上,松开了领结,奋力地张腿跑至前头。等我滑稽地抱着两个烤番薯急急忙忙地跑回原来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浑身是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当杜亦捷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我脑中立马闪出一个悲哀的结论——体力活果真不大适合我。我深呼吸了几次,好一会儿稍微顺过气来,杜亦捷已经微蹙着眉头走到我面前。我胡乱地将其中一个烤番薯塞到了他手里,咬牙道:“我说啊……你这个孩——不对,老大你这人怎么这样。”杜亦捷疑惑地看着我。“说请我吃饭,结果带我来吃这种吃不饱的地方,喝酒能喝饱肚子么?还不如这个实在。”我径自坐到了一边的长椅,剥开了铝箔纸,那番薯被我抓得太紧,压散了些。前方静得厉害,我头皮发麻地抬了抬眼,杜亦捷已经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垂头剥着那包着番薯的铝箔纸,缓缓扬起嘴角:“很香。”我点了点头,颇有些得意地说:“卖烤番薯的老板以前在大马、新加坡还有内地旅游过,学了很多手艺,店里什么都有,我也是在打工的时候好难才找到的。”“打工……?”我干笑了几声,讪讪地咬了一口番薯。结果,终究是杜亦捷亲自把我送了回去,只说是烤番薯的回礼,又道:“我在那里等了你半小时,索性就把打电话通知下面的人事情挪后了。”他笑了笑,心情看起来很是愉悦。下车之前,杜亦捷突然叫住了我:“小祺。”他除了之前见面的时候这么叫我,这还是他这么多天来第一次这么唤我。我不自觉地揉了揉耳,杜亦捷从一边拿出个暗色的小盒子,打开问:“这是你掉的吧?”我低头一看,看着盒子里安放着的白金坠子——愣愣地点头。“我想合该是你的,那天你掉在房里的,后来他们整理的时候交给我,我看着有些磨痕,所以自作主张地拿去金铺修了修,你不会介意吧。”杜亦捷将链子拿出,轻轻拉过我的手,放在我的掌心。我不自觉的收紧。“以前没看你戴过。”“呃,啊……?”我回神地抬头看他,顿了顿,有些僵硬笑道:“你要不要上去坐坐。”杜亦捷摇了摇头,唤道:“小祺。”只听他轻声说:“以后别叫我老大了,和那时候一样,叫我的名字。”他的手轻轻勾着我的,有力地握了握,叹道:“你是不一样的。”我脸上微微发热,冲他尴尬地一笑,点了点头,“你……早点休息。”目送着杜亦捷离去,疲倦感顿时袭来,将那坠子放进口袋中,双脚有些酸疼地走进公寓里。我住在最高层,这一层的灯光设备不是很好,不知是不是因为住这么高的居民比较少,维修费比其他几层少缴了点,总之我一路走过,那灯光是一会来一会儿去,这层楼又没什么生气,乍看之下,还真有些阴深。我有些恍惚地走着,脚步蓦地停下。前头隐隐约约似乎有个人,灯光一闪一闪,周遭仿佛弥漫着森冷的寒气。大吉大利,现在才几月。我攥紧了公事包,壮着胆子,走前了几步。“呃……请问——”那影子动了动,一身白色风衣裹得密不透风,闻声猛地回头。我和他俱是一顿。现在入夜了,难免有些起风,他原来定定地看着我,俄尔微微地低头,脸上毫无血色,身板子比记忆中的单薄许多,整个人包得死紧,看过去还真有带给人一种凄凄凉凉的错觉。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毕竟也有好些年没见了。虽说,那张脸和记忆中的变化不大,可感觉大是不同,露出的手肘有着苍白的骨感。像是在门外等了许久,他的唇有些干裂,在光暗不明的廊道上,那抹眼光却似乎慢慢注入精光。我呆滞半晌,硬是扯了扯嘴角,走到门前拿出钥匙。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累,眼睛开始泛疼,钥匙插入洞中的时候花了点时间。他沉默地站在一边,我似乎能感受他冷冽的目光。好容易打开门的时候,正要走进去之前,才发现衣角让他抓着。他的手似乎颤抖着,剧烈地仿佛要抖散似的。像是用尽全力地揪紧我的衣角。我缓缓吸了口气,回头冲他一笑,强作自然地道:“进来坐坐吧,吹了一晚上的风,不冷么?”他抬了抬头,像是有些讶异。我拍了拍他揪着我衣角的手,慢慢地抽出来,领着他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带上。“呃,我住的地方有点小。”他站在玄关,微微仰头环顾四周,眼中闪烁着微光。我走进厨房的时候,他又紧紧地跟了上来,一句话也没说,甚至一点音节也没发出,在耳边回响的只有那忽轻忽重的脚步声和轻不可闻的呼吸声。“你先坐着,我给你冲杯热茶,呃,对了,你吃了没有……还是——”我卷起了衣袖,回头问他。他答也不答,只是伫立在那儿,直到那双眼看得我心里微凉,才见他慢慢走出厨房。他这些年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整个人的感觉显然低沉许多,没有之前或是我记忆中的那般傲然,反倒是意外地深沉缄默。我烧开了水,冲了两杯红茶,拿出去前双手拍了拍脸,振作地呼出一口气,扬起笑容边走边道——“王筝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其实你应该先打通电话给……”……人呢?我看了看空荡荡的客厅,哪里还有王筝的影子。要不是玄关的门还开着,我估计还以为刚才看到的只是幻觉。我走到门外,下意识地去寻找那抹身影。长长的廊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灯光依旧一闪一闪地。我轻叹一声,慢慢地把门关上。第30回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哭红鼻子,这画面不太好看。再者,我心里又明白,自己严格算起来,都能过六十大寿了,还抓着一个未嫁姑娘的手死也不放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唉,老实说,我自己也觉得挺扫面子的。不过哭也哭过了,想把擦掉的眼泪收回来也是不太可能的事。关键是,我终于遇到了李玲。那个还在念大学,为了生活还有学费而奔波的爽朗女孩。先前我并不是没去找过李玲,曾经几次到那所我和李玲曾经一起上过的大学打听打听,得到的结果却都是没有名叫李玲的华裔学生。当看到那张照片里和李玲有些相像的陪酒女郎时,心底着实凉了大半截,现在总算让我遇见了她。我心里一直都清楚,如果说我得到这便宜的一生,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那就是——这一世,我定要让李玲幸福。因为如此,当时决定留学的时候,还是选择了同样的城市,虽然大学不同,可终究在同一个地方,要找起来也有个方向。只是,我和李玲认识了这么多年,却甚少听她提起家里的事情,只能傻乎乎地从大学方面着手。终于,还是让我找到了她。只是这对我而言的重逢,就李玲而言却是我们俩的第一次见面,我先是哭得一塌糊涂,又死死抓着她的手不放,最后还把店长给闹了出来,让李玲和程辰两个人把我拖到店内不起眼的一角安抚。一直到我顺过气来,程辰才强掰开我拉着李玲的手,霸道地拉着我离开。只是没想到,一出店门,程辰就揽过我的肩,睁大眼说:“胖仔,你这演技未免也太好了。”我用袖子擦着眼泪,眼角被磨得生疼,一脸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简介我叫江羽,本想一直留在山上陪着我的绝色师父,却被师父赶去祸害未婚妻了。而且多少?九份婚书!?...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