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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色袖边微微卷起,露出一截白皙手腕,他的肩膀结实有力,身材匀称,看起来隐隐有勃发的力量之感。双脚蹬了双白云短靴,走路器宇轩昂,微微扬起的下颚和半眯的眼睛让他看起来讨人喜欢得紧。
这个人叫凌风,今年刚满二十,正是下山历练的时候。
江南小城春暖花开,山野绿意葱葱,鸟鸣婉转,阳光倾斜,让人舒服得不想动弹。
阁楼之下唱曲的,卖货的,声音融了一片,有马车过去,踢踢踏踏的,车夫的嗓音粗哑,“让让!让让!”
一股花香随着水雾升腾而起,一只芊芊玉手端了茶壶倒茶,水流如柱,淅淅沥沥,趴在桌边休憩的男人随即睁开眼睛。
“醒了?”女人的声音响起,她收起茶壶,将杯子往前递了递,“以为你睡着了。”
“可能睡着了一会儿。”男人伸了个懒腰,一张俊脸上,鼻子高挺,眉头斜飞入鬓显得很是英气,微微上挑的凤眼带了些不正不经,一笑起来习惯性地斜了嘴角,痞气得很。
“昨儿个就在这里留宿,今儿个也不做生意,我看你师父要被你气死了。”女人的笑声如铃般清脆动听。
“这小城如此舒服,人美景美,又没什么妖魔鬼怪作乱,我自然是没有事做。”男人一摊手,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随即调笑道:“比起捉妖,我看就在鸳儿姐的香闺里聊天说地,更有趣味。”
“贫嘴!”被叫做鸳儿的女子捂着嘴轻笑起来,头上的三步摇随着身体动作微微摇晃,莹灵动人。
“出家人不打诳语。”男人一挑眉,端起茶杯喝了口茶。
花香在舌尖弥漫,舒服得他眯起眼睛。
从鸳儿的角度看,男人肌肤白皙,五官挺立,下颚略尖,显得清瘦。皮肤因为年轻而紧绷结实,面色红润,眼睛一眯,一条细缝从眼角处微微往外延伸,看起来有些狡黠。
“还出家人呢。”鸳儿细细慢慢道:“不就是三流的除妖师,哪里是出家人了?”
“出家人要怎么分?”男人抬眼笑问。
“光头……拂尘……啊,袈裟!”女人边想边道:“还不能娶妻生子,喝酒吃肉的!”
“你说的那是和尚和道士,再则说,道士里也不是都不能喝酒吃肉。”男人摇摇头,挤挤眼,“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
鸳儿说不过他,索性不争辩了,翻了个白眼,突然想起一事,道:“凌风,这段时间楼里不安静得很,不若让你师父来看看?”
“怎么个不安静?”凌风奇怪,“我昨日却也没感觉不妥?”
“一定是你能力不够。”鸳儿摆摆手,压低了声音,“这些日子一到晚上,总能听到奇怪的哭声。”
“哭声?”
“分不清是不是哭声,一会儿哭,一会儿怒似的,动静可大,吓坏好几个姐妹了。”
凌风摸了摸下巴,“具体在哪儿,我去看看。”
鸳儿领着他出了门,刚到木廊上,碰见一人。
那人外罩紫衫,内里是白色长袍,黑发如墨披肩而下,白皙的脸上五官清秀带着点凉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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