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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的想法简单的跟余彬说了一遍,他也同意我的说法,于是我们两个就沿着路边找了起来。
我们一人拿着一个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搜索着,大概过了十分钟,远处的余彬叫了起来:“那个谁,来,这边。”
我跑了过去,到了他什么,“我叫毕焱,不叫那个谁。说,看到什么了。”还没等余彬回答,我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前面是一片玉米地,其中有一块地面倒了一大片玉米。我们打着手电走过去,看到了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我弯腰捡起高跟鞋,用手电照上去,点点头说:“这里应该就是案发现场了。”
我继续搜索,发现就在旁边有一处地面土很松,像是刚翻过。
我招呼余彬,两个人同时把手电筒含在嘴里面,然后撸起袖子扒土。由于事先没想到还有刨土,所以根本没准备铲子之类的工具,只能用手了。
等到我们双手的指甲缝里面全都塞满了泥土,头上大汗淋漓,终于挖到了想要的东西——一个草席子。我跟余彬把草席子从坑里抬出来,打开一看,是一个光着的女子,里面还有几件她的衣服。我看清她的面容,不正是先前坐我的车的那位少女吗?
余彬脱下风衣盖在女生身上,叹了一口气,然后点了根烟抽了起来。
他递了一根给我,我摆了摆手,不抽,从裤子口袋掏出一片口香糖。我有点欣赏这个道长朋友了,他可是全身上下都是金子,可是他居然能够毫无顾忌的伸手扒土,以至于把金子都弄脏了也根本不在乎。
他爱炫富,但是,他不爱金子。这是我对他新的理解。
余彬抽完一根,哀伤的说道:“这回遇上的是骨女,不好办啦。”
骨女?什么骨女?我不明白,傻傻地看着他,问他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余彬像看白痴一样看我,说:“你不是学过法术吗?怎么连一点常识都不懂。”
我跟他讲我小时候只是跟老爸学习法术,怎么捉鬼驱邪,可是对于鬼物还真是不甚了解,分不清哪个鬼是哪个类别。
余彬点点头,说:“我给你解释一下,骨女,就是生前惨遭蹂躏、糟蹋的女子,怀着愤恨死掉,就会化成厉鬼索命。她们会剥掉凶手的皮给自己套上,手段残忍恐怖。”
“这么厉害?那有办法解决吗?”
余彬点点头,凝重的说:“办法倒是有一个,那就是把骨女在外行恶的鬼魂封印在尸体里面,然后焚烧掉。”
只要有办法,那就好办。人最怕的就是走投无路了。
我抱起草席就往余彬的金色法拉利跑了过去,余彬赶忙拉着我:“嘿,你要干嘛?”我咧开嘴乐了,“干嘛?当然是上你的车,追骨女啊,要是给她找到下一个受害者怎么办?”
余彬一脸的不高兴,“那你怎么不去自己的车,上我的车干嘛?”
我说:“你的车快啊,别废话了,抓点紧吧。”
说着,我就抱着草席跑,一颠簸,看到一个明晃晃的东西从尸体的手中抖落出来,我低头一看,是一根手指甲。
余彬上来捡起手指甲,说:“应该是死者被侮辱的时候弄到的,指甲可以帮我们找到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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