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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六年,五月。盛京,楚宅。
“少爷,进宫的时辰快要到了。”纪安苦着张脸,小心询问着自家气压越来越低,半晌都没说话的少爷。
自打上午接了圣上口谕,申时到宫中斗兽场看战俘角斗,自家少爷就一直神思不属的。
自从三年前,他跟着少爷到这盛京来,还是头一回看见少爷这么踌躇不决。
坐在黄花梨镂空雕螭交椅上的楚霁,正靠在同样是黄花梨雕螭的桌案上,一手扶额,一手摩挲着腰间的卷云纹白玉觽,暗自思忖。
听见纪安的话,楚霁站起身,走到窗前,透过婆娑树影,远远地遥望着这座皇城里落成不久的最高建筑——斗兽场。
三年前,他穿越到这本《帝王》中。
这本小说讲述了男主秦纵从南奚国战俘成长蜕变为一代战神皇帝的传奇故事。
现在属于男主的时间线,终于开启了。
【宏光六年,五月。南奚国秦家军少帅秦纵,为大雍所俘。皇帝赵协下令,将秦纵带到斗兽场,与猛兽角斗,并邀文武百官同乐。】
是杀,还是救,楚霁至今也拿不定主意。
原书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楚家的结局自然也可想而知——
巨富之家,空有钱财而无兵马,无异于三岁稚童抱金于市。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生逢乱世,大丈夫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至于原书的男主?呵,楚霁要是这么信命,也轮不到他25岁就入围白手起家富豪榜了。
所以这些年,他虽人在盛京为官,实则却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想要在乱世自保,甚至登上那个位子,就要有足够的钱财粮草和军士兵马。
明面上他只是继承了一部分楚家的产业,烧制色彩明艳的琉璃。
实际上,近年来风靡大雍,千金难求的宣纸、香皂、钧瓷、葡萄酒都是他的产业,就连银票和钱庄也是楚霁一手发明推广的。
富可敌国,不带一丝一毫的夸张。
但三年,也足以让楚霁的心境发生一些变化。
在这个时代待的越久,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书中任何一点关于大雍王朝昏聩荒唐的渲染,落在百姓身上,都是真实而刻骨的痛苦。
像上帝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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