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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这么办。”张雪亭点点头,“好在我们几个都在这里。”
“还要问问孕妇自己的意见。”林巧稚温和地说,“我也赞成终止妊娠。虽然也有危险,但这是危险性最小的方案了。”
可是,这个方案被醒过来的若莲拒绝了。“我信得过你,林医生。”若莲微笑着说,“危险我也知道,但是,这是我自己选的,不会后悔。”
若莲并不知道刘勇也曾经说过相同的句子,她也不知道刘勇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早就下定了孤独终老的决心。在那个时候,刘勇甚至不知道他可以极度幸运地获得和若莲站这么近的机会,但那是他选的,他不后悔。
若莲想要这个孩子。这个决定并不是仓促作下的,在家人和医生告知情况以后,她安静地说:“让我先想一想。”然后,她安安静静地想了两天,平平静静地作出了这个决定,她要这个孩子。即使冒着丢命的危险。
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不需要多么高的智商或者情商就可以知道。接近五十的高龄,蝼蚁一般的乱世,还有,这样的身体条件。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看,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若莲在两天里,躺在床上,让思绪静到极处,冷静地想。其实,这样一个明显的事件居然需要动用到思索才能得出结论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她想要,还不是一般地想。这才需要权衡需要考虑。否则,便是如同刘勇那般,直接就知道该怎么办。
那么,为什么会这么渴望这个孩子呢?若莲不是第一次作母亲了,生命里有了小凤仙已经并不孤寂。可是,为什么呢?在得知消息最初的震惊过后,一股强烈愿望从心底慢慢升起,渐渐清晰,然后,无比坚定。这将是她生命中最后一次拥有孩子的机会,并且,是从前从来不敢奢望的,和孩子的父亲一起,共同抚养孩子的机会。是的,一个人带大孩子,一个人看她成长的酸甜苦辣也是一种幸福,可是,若莲不能忘怀槐树下小院里,双胞胎姐妹的孩子明朗的笑容。那时候她连羡慕的情绪也不敢放任,只是告诉自己,小凤仙的长大,未必就比他们差。
生命危险?啊,是的,一定会有。可是,在这个世上,就算是太平盛世,喝口水就忽然呛死的人也不是没有。生命到底是什么呢?是用活的时间的久暂还是过程的丰富与贫瘠来衡量的?当日子丰满幸福得仿佛要溢出来的时候,大抵是会期盼长生不死的。可在南京城中地狱般的几天里,一定分分钟有人但求速死。既然自己如此期待腹中的这个孩子,如此向往拥有了它的生活,那么,冒险就是值得的。就算因了这冒险而告别人世,也没有什么好后悔。唯一值得思考的,是在这个时候把这生命带到世上,对它是不是一件好事?前路如此不明朗,荆棘黑暗与苦痛想也可以想得到。也许,自己看不到它长大,也许还会更坏。可是,既然它已经存在了,已经静悄悄地成长了三个月之久,已经——呵,老天已经给了它这乱世中最好的机遇:遇到了林巧稚医生。那么,给它机会吧,给它来这世上经历悲喜的机会。这个世界,不管是繁华还是离乱,不管是苦痛还是享受,都值得经历。是的,都值得经历。若莲想到这个,唇角浮上了一缕笑意。快五十了,人生走过一半有余,酸的甜的苦的辣的不足为外人道的,多少都尝过,红尘依旧让人眷恋,人生还是快乐的多。
就这样,若莲作出了决定——要生下孩子。因为她爱它,想要它,同时,她爱这个世界,尽管这个世界目前看来烽火连天,满目疮痍,可还是有意思的。未来路上有什么不知道,等到知道的时候再解决吧。孩子的路上有什么,也不知道,也等知道的时候再说吧。
张雪亭听到若莲的决定时,愣了一刻,旋即明白过来,忽然笑了——也好。她看这世界比若莲还要通透,既然在这样的时候若莲居然还有信心生下她的孩子,那足以证明若莲过得真的不错。至于危险,哈,命运本来就充满不确定,这危险也还只是可能的危险,比南京城破时好吧。更何况,还有林医生在。呵,林医生,真是世间女子的骄傲。张雪亭看着林巧稚清瘦的身影默默穿过医院走廊的时候,几乎觉得看见了上帝的灵光,从走廊的那一头照到这一头。有这样一个女子守护若莲,真是安心。张雪亭信仰基督教已经有十年了。在她六十岁的时候,她才开始学习英文。啊,不,不是为了读懂基督教的经典才去学英文,而是因为学了英文,读了圣经,她才信仰了基督。
刘勇听到若莲的决定,愣了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有立刻回应。他走出病房,走出医院,到街角去抽了一支烟,再顺着长街一直往下往下往下,不知道走出了多远。忽然,就蹲在一棵树下,哭了出来。三十多岁,一米八高,身板挺拔得象根标枪一样的男人,忽然就哭了出来。那种感觉好生复杂。不,不是因为就快有孩子的欣喜。说实话,这个孩子还只是一个可能性,并且,刘勇目前对它一点感情也还没有。如果是正常的情况下:孩子母亲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刘勇此刻一定可以象所有的父亲一样,感受到生命即将传承的大欢喜。可是现在不是的,这个时候的刘勇只是强烈地感受到若莲对他的信心。
是的,刘勇一直都知道,自己并不是能令若莲动心的那一类人。这许多年来,他在若莲身边打转,冷眼旁观,自然知道尽管似乎对所有的恩客都是一般表现,可若莲心头那个人是李子明。那样的儒雅风度,处变不惊,那样的淡定神闲才是最令若莲心折的。有时候看到李子明和若莲在一起的情形,虽然他们都不说话,但偶尔交换一个眼神,有笑意在眼底亮起,那样的默契和相依,当称神仙眷侣。那一夜,若莲电话给他,让他带她去送的那个人,不用说,自然是李子明。那个凌晨,刘勇拉着车,带着若莲从码头返回的时候,整个上海似乎静得只剩下他们两个。刘勇清晰地感觉到车上若莲的心事,生离,死别,心碎,却又欣慰。命运大手拨弄下,拼了命还要快活起来的倔强。如果可以,他希望能够在她的肩头放下一只手,什么也不说,只是让她知道他明白她。可是不能。他只能咬紧了牙,硬生生地将所有心疼所有敬意所有爱意所有——自己心中激荡的那种又酸又胀又有些甜蜜的心事压下去,默默地拉着车,在无人的长街上一路小跑。
这样的心事,本来一辈子注定虚话,谁知道,南京的陷落成全了他。也只有在那样的死生边缘,刘勇才放纵自己露出了一些蛛丝马迹。若莲曾经问他是否为亲来南京后悔?呵,后悔?啊,不,虽然在那样的景象里,他曾经害怕,怕得要死,不,是比死还怕,那种恐惧的本能曾经在好些个刹那抓紧他,令他的汗水将全身衣衫都浸透,令他几乎要浑身颤抖。但是,没有后悔。每一次,每一次小小脱险,看着身边若莲的那张面孔,他都会感到一阵幸福的眩晕。她在,这么近这么近的地方。触手可及。并且,她的心也在。他们的心事从来没有如此靠近,他们一起经历的,是别人永远没有办法走近和了解的一段人生。所以,当若莲回到上海,夜不能眠,他默默地把手掌递了过去就可以令她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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