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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陆建时叹了声:“知道了……干活……”
当天晚上,兄弟几个早早回来,猪肉炖了粉条土豆,大铁锅里炖,用的劈柴,那可真是透骨香,别说陆建时和陆建昭,就是陆建晖都捧着一碗肉想哭:“真好吃,咱们在家可没吃过这么香的肉,是不是农村的肉比咱们平时吃的好?”
初挽:“平时你们都太烧包了,饿几天什么都好吃。”
陆建昭想了想,深以为然。
陆建时不吭声,他正埋头吃肉。
有家族里小孩闻着味儿,都过来偷偷看,初挽也就给每个小孩尝了口肉。
吃肉不容易,她也不是那么大方的,太大方了也没用,到时候真有什么事,这些人还是跟饿狼一样,也就看着小孩可怜,给他们尝一口罢了。
吃过饭,初挽指挥着三兄弟把锅碗洗刷过了,她陪着太爷爷说了一会儿话,之后自己便回屋学习去了。
这么学着的时候,心想这三兄弟也真有意思,特别是陆建时和陆建昭,如果真想娶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多陪陪太爷爷说话?
要么是没心,要么是没脑子,总之都不怎么样。
第二天,陆建晨是下午那会儿过来的,他一进村,便引起了轰动,据说村里好几个都过去围观,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抹着发胶,长得又好看,乍一看还以为是外宾来了。
初挽几个知道他来了,都过去接。
陆建晨见到初挽,着实打量了几眼,之后才笑着道:“几年不见,挽挽成大姑娘了。”
初挽上前打了个招呼。
小时候陆建晨就挺骄傲的一小孩,现在长大了,越来越能耐,自然有些目无下尘。
事实上他后来事业有成,也是一脸矜持疏淡的样子。
其实说起来,初挽和陆建晨关系还不错,陆建晨在关键时候需要投资,她也伸出过援手,而她遇到麻烦的时候,陆建晨也曾经帮衬过。
总之两个人也算是守望相助,彼此不太亲近地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初挽看着眼前那一身讲究的陆建晨,想象着自己和他在一起,做夫妻,说实话有些怪怪的。
她担心自己早上起来万一有眼屎会被他嫌弃。
陆建晨和几个兄弟打了招呼,之后道:“需要干什么,说吧。”
陆建时一眼扫过院子,便动了小心思:“你先过去把那边白菜收拾收拾,这些我们等会做饭用。我们得先看看你会干活不,你如果不会,就得慢慢教。”
陆建晨看了一眼,倒是也没拒绝:“行。”
当下他迈步过去,谁知道两步之后,他陡然僵在那里。
之后,他缓慢地低头,看过去,他一脚踩在了一大泡鸡屎上,锃光瓦亮的皮鞋上全都是。
他脸顿时黑了。
周围几个兄弟面面相觑,之后大家忍不住,全都笑起来。
陆建晨缓慢地抬起眼,看向陆建时:“我就知道,你小子给我憋着坏呢。”
初挽见此也笑了,看着以后那个矜贵傲气的陆建晨踩鸡屎,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
可惜没照相机,不然一定给他拍下来!
陆建晨倒是很快淡定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纸巾,之后慢悠悠地把自己的皮鞋擦干净,这才过去收拾白菜了。
不得不说,他虽然衣着讲究,不过倒也不是不会干活,甚至还干得不错,比陆建时强一些。
陆建时也是意外,本想让陆建晨出丑,谁知道他小子竟然可圈可点,当下也不好说什么了。
收拾了白菜,陆建晨也就跟着兄弟几个下地干活去了,初挽照例在家学习,顺便准备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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