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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英终于选好了衣服,一人一狗回了家里,哈士奇显然早知道郁英下一步要说什么,一进门一溜小跑直接窜上了二楼。
“这孩子。”郁英无奈的摇摇头:“试个衣服有这么痛苦吗?”然后换上拖鞋去厨房为儿子做饭去了。
哈士奇在房间里找出衣服,坐在床上一副深思的模样,不一会儿居然成为了一个模样异常好看的青年,跟哈士奇蓝色的眼睛不同,他的瞳孔是黑色的,轮廓几乎完美,正因为长相太过完美,反而有种不现实的感觉。
“辰辰,下来吃饭。”楼下郁英喊了一声,青年整理好衣服就开门下楼了。
虽然对试穿衣服避之不及,但穿上一身让母亲高兴高兴也没什么不妥,反正只要不是试来试去就行了。
饶是郁英定力非凡,也被儿子闪了一下,当即伸出大拇指赞道:“我儿子就是帅!就算套上麻袋也挡不住小姑娘往上扑。”
郁向辰:“……”除非是疯了我才会穿麻袋。
郁向辰不是郁英的亲生儿子,郁英除去作家和编剧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哈士奇儿子。
郁英离婚离的早,她年轻时就是女强人,可惜找了一位又传统又大男子主义的丈夫,两个人结婚多年没有孩子,一次又一次争吵后郁英心灰意冷,然后跟丈夫离婚了。
那年郁英才刚三十出头,说离婚就离婚,可见她性格有多么果决。
发现郁向辰的时候她离婚还没多久,那会虽然年轻,但在当时就已经是小有名气了,剧本是一本连着一本的接,数钱数到手软。
那天她刚签好合同准备回家,天上还下着小雨,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感觉水坑边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既然是小巷,有些地面就不是那么平坦,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小水坑。
那坑离得也不远,郁英下车冒着雨走过去看了看,这一看不打紧,居然让她发现是一只小狗在里面浮着,艰难的趴在水坑边缘。
泥水多脏啊,小狗被染得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品种,大概是一只可怜的土狗。
见此情景,饶是郁英从没有养狗的想法也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她虽然工作忙碌只能挤出很少的时间陪宠物,但总比让这一条小生命消失的好。
于是郁英把小狗捞起来,揣着回到了车上,一路开到了宠物医院,让专业人士给小狗洗了澡后,郁英这才发现她捡回来的居然是只小哈士奇。
将狗粮和狗窝都打包带回家,郁英开始养宠物,可惜这只狗跟别人家的不同,哪怕肚子里响声都震天了,狗粮连闻都不闻,更别提吃了。
郁英急的不行,打电话给宠物医院,还是医生们经验老道,马上就告诉郁英自己买食材做狗粮给小狗吃,将注意事项都说的差不多了才挂上电话。
为了让小狗吃饭,郁英急匆匆的出门买了食材准备回来单独开火,一进家门,郁英手里的方便袋直接掉在了地上,而她本人已经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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