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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缸里有了薄薄一层米,程丽又熬了一锅粥,当做晚上的晚饭。
米粥的香味飘到何石头的屋里,馋的他直流口水。
果然没多久,程丽就端着粥进了屋,“啪嗒”把碗放到石头床头,“吃吧。”
石头迫不及待端起碗,“谢谢娘。”
古语有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何大只做了那一次饭,又开始当甩手掌柜,说好的给程丽那拿钱回来,结果三日后还是双手空空回家。
程丽懒得跟他计较,有的吃就吃,没得吃就全家一起饿着。
~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又要吃饭了。
程丽从没觉得一日三餐是这么麻烦的事!!!
每天睁眼就得吃饭,家里只有一个骨折的五岁孩子,所以只能她自己做饭!!!
程丽心里是崩溃的!
干脆饿死拉倒,她也不想在这狗屎世界活下去。
说不定她在21世界的身体没淹死呢,说不定她的身体被人救活了呢!
程丽翻身坐起,拿着剪刀对准大腿动脉,却迟迟下不了手。
刚刚的想法是她自欺欺人,她夜跑的公园本就偏僻,她夜跑的时候,连个鬼影都没看到。
再说她还记得湖水淹没头顶的恐惧,还记得四面八方的水争先恐后往她鼻子和耳朵里钻的可怕感觉,还记得她的身体直直往下坠的失重感。
她还记得闭眼前,平静无波的水面无一丝涟漪。
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根本没人救她,她已经被淹死了。
程丽握着剪刀的手怎么也无法用力。
“啪”剪刀被扔到了床上。
好死不如赖活着。
老天爷赏脸,又给了她一次生命,她不能就这么浪费了。
程丽是个乐天派,既想通了也不会为难自己。
为今之计,只有尽快离开这个穷山沟才是正理。
越穷的地方越落后,这破镇上居然连孤身女子都容不下,足以说明这地方的女人活的多苦。
这种吃女人的地方,稍有不慎,说不得就跟石头的娘和原主一样,香消玉殒了。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要到大城市去,到了城里,不管是做丫鬟奴仆,还是做些小生意,总能养活自己。
留在这穷山村,连吃顿饱饭都是件奢侈的事,怎么还敢有别的要求?
她要走,她要离开这里!
程丽浑浑噩噩过了十来天,终于想明白了今后的出路。
可是,究竟该怎么离开,还是个问题,需要细细思量。
何大家里没有家禽,但是有个巨能吃的孩子,所以到点了也得起床。
石头凌晨就饿醒了,他不敢喊继母,只眼巴巴望着门口,谢天谢地,在他饿昏过去之前,他终于见到了继母!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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